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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方案

(试 行)

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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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民进中央与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的联系,推动全会各级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分批在市级民进组织中试行建立活动联系点,以了解情况、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方案如下:

  一、确定联系点的原则

  1.以市级民进组织为主。考虑到会中央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加强与基层组织联系,会中央与省级组织联系也较多,因此本次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重点考虑与会中央联系较少的市级组织。

  2.采取分批联系的方式。每批活动联系点的联系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第一批活动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

  3.逐步扩大会中央的联系覆盖面。综合考虑会中央领导联系地方和基层的情况,结合《民进中央领导下基层试行办法》、《民进中央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4.充分考虑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省级组织意见,尽量选取能够代表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示范性、典型性较强的市级组织作为联系点。

  二、联系内容

  1.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和做法,存在困难和问题;听取对会中央工作的意见建议。

  2.帮助推动工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活动联系点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总结提炼经验。在了解情况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有益经验,及时加强宣传和引导,发挥联系点的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民进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地方和基层,指导和推动全会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

  2.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到每个联系点至少参加一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与会员座谈交流,对联系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联系点名单

  附件

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联系点名单

  依据《关于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方案(试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客观情况,第一批选择4个市级民进组织作为联系点:

  1.民进金华市委会

  2.民进宜昌市委会

  3.民进天水市委会

  4.民进四平市委会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