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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国:完善农村教师培训运行机制 提升农村教师培训质量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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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与培训服务提供方式变革

  迄今,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教师培训服务体系,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的多层次培训格局已经形成。但是培训中存在的质量不高和针对性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否表明:现行的教师培训运行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已经建立起来的培训体系?这一矛盾关系促使我们去思考培训运行机制与其体系的适应性问题。

现行的教师培训机制有一下几种:  

(1)按照事权分属原则,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或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担起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

  (2)中央实施“国培计划”以及“省培”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

  (3)校本培训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的规划指导下,由中小学校长组织领导,中小学学校自主开展的教师在职培训形式,是教师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4)远程培训打破传统的培训模式,降低培训成本,打破培训传统培训时空限制,是培训工作的新变革。

  随着教师培训服务体系的变革与完备,教师培训服务的提供方式也随之而改变。传统的教师培训主要采取政府直接提供的方式,教师的各级培训都是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小学教师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初中教师在市教育学院,高中教师在省教育学院。随着新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培训则由政府直接提供培训服务转变为多种方式提供培训服务。

目前的培训服务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政府直接提供培训服务:包括,教师培训机构聘请校外和外地的培训专家,组织自己的培训等。

  (2)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向教师培训机构以及高等师范院校等购买培训服务

  (3)志愿服务:如民主党派、教育学会等为落后偏远地区的教师提供免费培训。

  (4)政府间协议:如派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的学校挂职锻炼。

  (5)自我服务:如校本培训,教师的志愿进修,包括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教研活动,教师参加函授和自考等

  (6)政府补助:如鼓励青年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获得学位后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奖励或报销全部的或部分的学费)

  二、教师培训运行机制与其体系、提供方式的适应性问题

  完备的培训服务体系,使得中小学教师培训既全面覆盖,又各有所侧重。

  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共性是,一是培训的类型化倾向:县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二是培训主题设计的概念化倾向:购买培训服务;三是培训语境的教育城市化倾向:购买培训服务;四是培训内容的普遍化和理念化倾向:培训机构的培训。 

  多元化的培训服务提供方式,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直接提供培训服务带来的低效问题。但是培训中存在的重复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上述四个方面的倾向,集中表现为理论脱离实际问题。

  理论与实际的脱离,原因是多方面的,培训的授课教授对教师的教育实践的不了解,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造成教师对教育实践的不了解,与其是说教师自身的原因,不如说是与培训的运行机制问题有着密切的相关性。

  现行教师培训运行机制是:

1.部门提出培训的任务、目标、对象与要求并发布文件

  2.确定培训的提供方式,直接提供或购买,确定培训机构

  3.培训机构据此研制培训方案

  4.相关文件下达学校,由学校确定参与培训的教师

  5.教师到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报到,接受培训

  6.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对培训效果进行问卷调查

  如果我们把培训看作是辅助性的教育服务,那么就有三个参与主体,即培训的提供者、培训的生产者和培训的消费者。教育行政部门是培训服务的提供者,培训机构是培训服务的生产者,学校和教师则是培训服务的消费者。现行的运行机制,使得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培训机制、中小学各自为政,其结果是,培训的内容与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要,特别是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解决问题的需要相互脱节。

  行政主导的目标导向运行机制引发出中小学教师培训“三方脱节”问题,即是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中小学校、接受培训的教师,彼此之间并没有形成很好的联动关系。

  即便是在政府购买的培训中,这个问题也非常地突出。可以说,培训的三方脱节则是培训中理论脱离实际的学层次根源。

  由于教师培训的运行机制并没有随教师培训体系的变革以及教师培训服务提供方式变革而作相应的变革,因而使得教师培训所面临的重复性、有效性与针对性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完善教师培训运行机制的几点思考

  完善现行的培训运行机制,使之与教师培训体系与培训服务的提供方式相适应。在机制设计的理念上,从培训的目标导向转向需求导向,一是在培训的主体关系上,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教师)三方协同联动,强化协同运行机制;二是在培训的安排上,增加培训对象的选择性,减少指令性。

  对于教师来说,培训的真正需求,是对解决问题的需求。因此,对中小学教师和学校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诊断并进行类型分析,便成为有效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在这个环节,培训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通过类似“问题分析会”的形式,合作进行问题描述、诊断与分类。对问题的分析,对培训需求的分析绝不仅仅是培训机构的任务。

  培训方案应与农村中小学改进紧密结合在问题诊断与类型分析基础上,制订培训计划和具体方案。培训方案应注意三个结合,即培训与考研结合、培训与学校改进相结合、培训与学生问题解决相结合。三方参与审订培训方案。研制并不仅仅是培训机构的事情,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参与培训方案的研制过程。

  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始于问题的提出,终于问题的解决。对培训效果的检验,并不完全以课堂培训的效果以依据,而是以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这里,不仅有中小学管理者对培训效果的评价,有教育行政部门,如督导室、教研室、基教科等的评价反馈,也应该有培训机构深入中小学了解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服务要求,加强协同统筹,发挥行政服务职能。中小学校应明确服务需求,搜集需求信息,提供学校和教师实际问题。培训机构要了解供给方的要求和消费方的需求,有机整合培训要求和培训需求。

  (作者系临沂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博士后。本文有删减。)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