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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大宗商品的全球绿色价值链,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2-28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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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绿色价值链是应对可持续发展挑战的核心问题。大宗商品的全球绿色价值链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尤为重要。食品、服装和制造业的原材料是全球价值链的“源头”。这些原材料的获取是地球资源压力的主要来源,并可能造成当地的水、土地、森林和渔业资源枯竭,全球近四分之一的温室气体排放都来自于此,且当前非法采伐或者非法生产这些商品的贸易增长迅速。一些大宗商品如林产品、大豆、棕榈油、棉花、海产品等在中国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并不大,但对地球资源环境有较大影响,因此构建大宗商品的全球绿色价值链意义深远。

  作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参与者,中国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开展国际贸易和投资、规范引导中国企业行为等方式,对全球绿色价值链的形成及规则制定产生影响,这也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学习和适应新的规则,形成新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建议:

  一是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国有企业优先做出承诺,确保它们采购的商品具有可持续性。建议国资委联合发改委、商务部、环保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国企在全球绿色价值链中的重要角色,要求国企发挥领导作用,带动其供应链上的企业及其他民营企业,共同推进全球价值链的绿色化进程。鼓励国有企业承诺采取“可持续追源采购”,许多跨国企业已经实施这一承诺,包括采购可追溯性产品、确保合法性、无毁林产品的承诺等。此外,国有企业还能鼓励中国企业联合起来或者与同行业的海外企业结盟,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48家中国房地产企业签订的木材原产地可持续追源采购协议,以及最近公布的国内外贸易商共同建立的可持续大豆生产联盟。

  二是开展全球绿色价值链试点项目,由商务部牵头,农业部、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共同参与,总结形成大豆、棕榈油和林产品绿色价值链的最佳实践。大豆、棕榈油和木材生产是导致全球毁林的三大因素,也是加剧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许多世界领衔企业和一些国家已经承诺开展制止毁林的行动,中国的领导力对这些行动能否成功具有很大影响。中国可以通过综合试点并整合多种政策工具,实现这些商品的可持续生产,这将成为全球绿色价值链的最佳实践。

  包括以下内容:将大豆、棕榈油、木材和纸制品的绿色标准作为政府绿色采购要求;与主要供应国签订双边可持续追源采购协议,就可持续生产和贸易的关键因素达成协议,包括可持续认证体系等。鼓励中国企业加入可持续追源采购的国际承诺,建立供应链上的可追溯体系,实现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认证;要求国有企业在海外的生产和采购活动中遵守可持续性标准;引导南南合作与发展援助,支持生产国采取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对那些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下的“良好行为准则”(WTO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Code of Good Practice)获得相关标准认证的进口产品提供优惠关税待遇。

  三是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等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框架下共同创建“全球绿色价值链南南合作平台”,以支持大宗商品的绿色低碳生产。全球价值链是中国在金砖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和投资的基本依托,处于中国开展南南合作的核心地位。因此,全球价值链绿色化及低碳投资是“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组成部分,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可以在这一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建议全球价值链绿色化及低碳投资应关注以下方面:建立“一带一路企业绿色联盟”,促进中国企业和“一带一路”国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加强中国的资源密集型贸易伙伴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能力建设;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和可持续追源采购的实践方面,对中国领衔企业及其南方国家的贸易合作伙伴开展培训工作。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