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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族融合学校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3-01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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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指出,要抓好、办好民族教育,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对国家统一、边疆巩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多民族混合居住的省份,建立了从幼儿园、小中学到大学的民族教育体系,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无论是民族学校还是民族班,其共同特征都是相对“独立”和“封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族教育事业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传统相对独立、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的弊端日渐显现:其不仅不利于民族之间的接触与融合,而且制约了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造成了不同群体间教育的不公平。因此,建议改革与创新制度,自上而下、有计划、逐步地打破相对独立与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构建融合与开放的民族教育体系。

  一、构建新型融合与开放的民族教育体系

  第一,根据当地民族人口构成和教育水平,从城市逐渐到农村,优化教育资源分配,幼儿园、中小学逐步采取建立“民族融合学校”的模式。多民族杂居的城市,不宜再建民族幼儿园或民族中小学。

  第二,高等院校要打破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即民族院校要有计划地增加对汉族学生的招生名额,普通高校(非民族院校)则增加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名额,保持总招生人数平衡。民族院校除保留和建设好少量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学科专业外,大多数学科专业应面向各民族学生,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一起接受相同的教育,逐步淡化民族院校的民族特征。

  第三,取消非民族院校里“民族班”的编班方式(即把少数民族学生单独、集中编班,并贴上“某某民族班”标签),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混合编班,取消“民族班”的称谓。只保留必要的特色课程和教学内容,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适应其文化特点的教育活动。

  二、强化公民意识,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范畴

  第一,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范畴,实行面向全民的公民教育。建议将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内容纳入公民教育课程,把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内化于公民教育课程中,面向全体学生开设。

  第二,进一步优化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弱化民族边界。建议民族团结教育内容除了保留民族常识性知识外,删减有关描述民族差异和区别的理论方面的内容,增加“如何团结”方面的活动设计内容,引导与教导学生如何看待各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和生活习俗上的差异;突出少数民族与汉族长期共同的交往、融合和发展的历史,减少对各民族之间差异、不同和历史上冲突的叙述;使学生学会尊重彼此的文化、价值观,培养多元文化意识、跨文化交往和沟通的能力,促进相互学习,逐步消除民族之间的偏见。

  第三,学校日常管理与教育过程不以民族身份为依据组织班级或开展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而以课程、学生兴趣、专业等标准开展教育活动。

  三、建立多元选择的教育模式,增强民族融合的双向性

  建立尊重学生意愿、多元选择的民族教育模式,丰富课程资源。在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地区首先尝试建立民族融合学校,民族融合学校采用民族混班的形式。在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课程本身、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学习水平,选择合适的教育组织形式。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运动队等不应以单一某个民族组成,要为不同民族学生的充分交往提供机会,促进共同的国家认同;鼓励汉族学生选修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课程,促进民族交往、融合的双向性。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