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如何让传统文化真正成为“有效资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

放大

缩小

  主持人

  朱委员,您已经是第二次来到人民网接受我们的两会访谈了,欢迎您。我们注意到您这几年对文化发展问题提交过很多发言和提案。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您对此有哪些解读?

  朱晓进

  好的,我今年提交的发言和提案中就有几份涉及这个方面。

  文化作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发生影响的持久力,它以无形的力量深刻作用于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已成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文化所具有的功能,决定了它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中的纲领和灵魂的作用。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并且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在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我国的文化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问题也日益成为全民热衷的话题。

  文化的发展问题,说到底,就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问题。没有文化的传承就会断了“民族的血脉”、丢了“精神的家园”;而没有文化的创新则难以“引领风尚”、难以推动文化的发展与进步、难以发挥文化的“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等等助益社会发展的“软实力”的作用。对此的认知,彰显了文化的自觉。

  真正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应体现出文化的自觉。所谓文化的自觉,就是指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和自我创建;就是指我们对既有文化要有自知之明,要形成文化价值共识,要对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动力、途径、资源、方法,对文化发展的历程和未来走向等等有充分的认识,要有对之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的自觉意识和切实行动。

  只有文化的自觉,我们才能处理好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的关系问题。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并强调,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还提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这告诉我们,我们对文化传承是有选择的,什么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什么是“美”德,这需要判定,需要选择,需要依据我们所追寻的先进的文化价值标准去反省我们的传统文化。以文化的反省意识去传承传统文化,才是一种自觉性的传承。没有文化的反省,就没有文化创新的空间,文化创新的活力也就难以调动起来。没有反省的传承是一种非自觉性的无选择性的传承,这种传承挤压了文化创新的空间,甚至会排斥了文化创新的任何可能性。因此没有文化的反省,就没有“优秀”文化的自觉传承。我们要反省和批判传统文化中那些阻碍我们文化进步和文化创新的因素,我们要选择、彰显、弘扬传统文化中有利于文化的进步,可以助推文化创新的因素。在文化问题探讨和研究中,尤其是对传统文化问题的研讨和实践中,需要我们有辩证的思维,需要我们持严谨理性的态度。

  传承传统文化已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文化发展中非常热门的文化议题之一。全国各地方方面面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都作了大量的工作,有许多切实的行动,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许多地方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缺少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有为传承而传承的倾向;缺少文化传承的价值意识,热衷于传统文化形式的演绎,忽略对传统文化含有的丰富的历史信息、科学信息、文化信息,所内蕴的精神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重价值发掘;缺少文化传承的开放意识,以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为名,拒绝或排斥对世界先进文明成果和资源的吸收、借鉴、利用;缺少对传统文化传承的正确的功能意识,对所传承的传统文化少有选择,对传承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考虑不够,更有甚者,出于某种功利考虑,出于某种媚俗心态,假借传承传统文化之名,行传播封建落后意识之实。上述问题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在于,没有首先解决好先进价值观引领的问题,没有确立起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必须以社会的文明进步为旨归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关注文化传承背后的文化价值取向,要警惕一些假传承传统文化之名,行封建复古之实的做法;更要警惕盲目传承所导致的虚假的文化“繁荣”现象所隐含的落后文化意识的抬头。对于文化创新同样如此,我们要关注文化创新背后的文化价值取向,要始终坚持将文化的创新导向文化的不断进步,导向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主持人

  朱委员刚才谈到了“要关注文化传承背后的文化价值取向”,能否对此有一个更详细的解释?

  朱晓进

  我认为,无论是文化的传承还是文化的创新,其背后都必须有先进的价值依循,没有先进的价值依循,文化的所谓传承有可能会导向盲目的复古倾向,文化的所谓创新也有可能是搞出一堆“新”的糟粕。

  培育先进的核心价值观,形成全社会的文化价值共识,这是文化自觉的核心内容。社会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的开化与进步程度,而衡量这种进步程度的标准就是社会文化发展背后的价值追寻。因此,社会的、文化的一般性发展,并不一定意味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对传统文化的一般性的甚至是盲目的传承,也将无助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只有在全社会对先进价值认同的引领下,才会将文化传承转化为助推社会发展、助益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有效的文化资源。毫无疑问,文明进步程度才是由文化大国迈向文化强国的关键。因此,推动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必须以文明的进步为旨归。

  “提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提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提倡一年多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向全社会颁布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释放出强烈的信号:针对中国当下社会的特点,培育和弘扬具有强大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政治昌明,经济有序,社会稳定,人际和谐,文化进步。强调“培育”,就是要使其真正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强调“践行”,就是要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国家、社会、公民的导向作用,对各领域发展中凝聚人心和汇聚力量的作用。我们实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这种认识应该成为一个前提条件:唯有先进的价值观的引领,才能使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的工作真正起到助益我国文明进步程度提升的重要作用。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是否是以文明进步为旨归,这是衡量文化自觉的重要尺度。既然是以文明进步为旨归,我们实施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就应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人类一切先进的文化成果,以更加睿智的眼光去汲取有助于我国文明进步程度提升的先进的价值理念。

  以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来推进文化的进步和繁荣发展,需要我们树立更加积极的文化开放意识与文化竞争意识。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实力和文化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文化在当今时代的综合国力竞争中地位日益重要,谁占据了文化的制高点,谁就能够更好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那么,这个制高点是什么呢?当然是指先进的文化价值理念。中国的崛起曾被称作“21世纪最激动人心的大事”,但这种崛起不能只是物质财富的剧增、经济格局的重塑,而应该是伴随着先进的文化价值观念的传播,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权,否则文化主动权如何体现,文化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又在哪里。关起门来搞文化传承,无助于提高文化竞争力;封闭起来搞文化创新,产生不了文化影响力。

  我们要善于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比较优势,我们的文化自信植根于此,我们更要善于在对世界先进文明的广泛借鉴和吸收中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竞争优势,我们还要善于不断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文化发展的竞争强势。我们要出口更多的承载着先进的中国价值的产品,出口更多的为更多国家和人民所接受所认同的文化思想观念、文化价值观。这应该是我们文化走出去战略中的核心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外国优秀文化成果”,必须真正落实到思想文化研究领域和文化建设的实践中。伟大的文化思想家鲁迅曾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这样提出关于如何建设新文化的构想:“外之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勿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这对我们当今的文化建设仍具有启迪意义。只有广泛吸收借鉴世界上的一切进步文化的因素,融入自身文化的肌体中,并创造出更先进的文化,才能真正增加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我们研究和实践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问题,应该站在这样的战略的制高点上来认识问题。

作者: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