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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实施“乡村教师工资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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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针对乡镇以下,特别是村小、教学点等教师队伍生活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较低,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庞丽娟建议,实施“乡村教师工资倍增计划”, 从根本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稳定与吸引力的问题。

  庞丽娟说,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不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这些政策也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我们到各地的深入调研也发现,这些作用有显著的区域特征与学段特征:即乡镇及以上地区,教师队伍补充进去较多;对初中及以上学段,作用显著。但是,对乡镇以下,特别是村小、教学点等教师队伍的作用不明显,教师队伍仍然严重短缺,老龄化较前几年还更严重了(年轻的留不住,新的补充不进来),不少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连片集中特困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基本平均50多岁,近几年即将退休,面临断档的窘况。

  “因为贫困、偏远,生活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较低,又难以补充新增,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成为了全社会、国家领导人的重大关切。”庞丽娟认为,当前国家新的发展形势、广大人民群众又迫切要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补充与稳定,迫在眉睫。

  根据连续多年在农村、中西部地区、革民边贫地区调研访谈的结果,让庞丽娟建议国家下决心实施“乡村教师工资倍增计划”。即,将乡村教师的工资,由目前的月均约2400元,翻番提升为4800~5000元。据教育部今年3月的最新统计,目前全国有约330万乡村教师,因此每年各级财政投入990亿(330万*2500元*12个月/年。即每人每年增加3万元工资)则可实现全部乡村教师工资的倍增。从国家财政教育供给能力上分析,就是如按201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近3万亿(29221亿)元来说,就是占其中的3.4%。而且,“乡村教师工资倍增”对岗不对人,只要在乡村学校合格从教,就可享受该待遇;离开或进城了,就不能再享有。相信该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鼓励教师、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从教,并在乡村长期从教。

  实施“乡村教师工资倍增计划”,会不会让社会其他人群攀比?庞丽娟认为,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实践已经证明: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乡村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若有想享有该待遇的,可以来报考,并且必须合格;一旦成功考取并到乡村任教,则可享有同样待遇。

作者:赵秀红 刘博智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