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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宏建:做为执政党助力、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参政党成员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民进天津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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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蒋宏建接受北方网访谈

  蒋宏建,男,45岁,法律硕士,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天津市律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青联委员,和平区人大代表。民进天津市委会常务委员,民进天津市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加入民进以来,蒋宏建每年“七一”和春节前都要深入到社区最基层,走访慰问孤老户、残疾人、困难党员、重病家庭等特困群体,先后捐款捐物达五万余元。自2012年起,蒋宏建在陕西省眉县槐芽高中出资十万元设立了“宏文奖学金”,为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提供经济资助。2014年3月,蒋宏建被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慈善协会等单位授予“天津市慈善之星”个人奖。2014年1月,蒋宏建领衔承办,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与《每日新报》共同推出了“法律半月谈”栏目,在全市范围内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14年6月,成立“蒋宏建法律工作室”,定期无偿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讲座服务,并为特困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案件代理。201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系统唯一公开发行的报纸《人民代表报》,以“做行业精英 当为民代表”为标题,对蒋宏建进行了专门报道。蒋宏建还获得第三届和平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当选2015年度“和平好人”。2015年9月,蒋宏建光荣当选和平区第二十六届“十佳公仆”。2015年6月,蒋宏建被民进中央授予“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12月,被民进中央评为 “民进全国先进个人”。2016年4月,蒋宏建被和平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为民履职好代表”荣誉称号。民进中央主办的《民主》杂志在其2016年第11期“风范”栏目中,以“公能于心 严实以行”为标题,刊登了蒋宏建的先进事迹。蒋宏建还被天津市、区两级统战部门评为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和“同心志愿者标兵”。

  继2011年当选和平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后,2016年11月,蒋宏建高票连任和平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2017年1月,蒋宏建被中共和平区委宣传部、和平区文明办评为第五届“感动社区·感动和平”人物。2017年3月,“蒋宏建法律工作室”被中共和平区委员会、和平区人民政府评为第24届志愿服务优秀项目。2017年5月,《天津人大》在其总第185期“代表风采”专栏中,以《为民代言是我应尽的职责—记和平区人大代表蒋宏建》为标题,对其进行了大篇幅的专门报道。

  蒋宏建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责,所提出的建议不仅得到了天津市领导的重视,还获得多项荣誉。其中由蒋宏建担任课题组负责人并执笔撰写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两法衔接工作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时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的重视,并荣获天津市政协2014年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关于我市部分村委会成员罢免过程中影响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获张俊芳和只升华两位时任天津市副市长批示,市政协还就包括该提案在内的十份提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服务美丽社区建设》一文入选天津市政协举办的 “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津”主题论坛和研讨会发言材料,相关建议得到了天津市主要领导的批示;《关于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建议》得到时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的批示,并受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建议准许权利人就近快速申请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被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编印的《天津统一战线》在其2016年第4期“真知灼见”专栏全文刊载,并被民进中央主办的《民进信息》2016年第304期单篇采用;《我市行政问责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获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市长王东峰等领导的批示;《关于加强我市业主大会成立备案工作的建议》得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雪春还专程赶赴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与蒋宏建就有关提案答复办理工作举行沟通座谈。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