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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梅:立足本职 不忘初心

发布时间:2017-09-12  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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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雪梅参加民进广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

  在民进广东省委的统筹部署下,刘雪梅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自身工作的有力牵引,力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坚定政治立场,正确导向、正面发声

  刘雪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面对高校青年学生这一重要群体,刘雪梅依托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和走访谈话,开展案例分析、社会热点讨论等,着力提高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性和正确性的认识,引导学生理性分析社会现象、自觉抵御外部不良势力侵蚀,提升学生的自信心和荣誉感。2014年,获评华南农业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016年,所带班集体被评为华南农业大学“最美毕业班”一等奖。

  在日常生活中,刘雪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不信谣、不传谣,摒弃违背公众利益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不良网风,力所能及地对微信群、朋友圈中的热点问题正面发声,释放正能量。

  二、坚持政协制度,热爱民进、热爱组织

  刘雪梅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认真参与相关工作:自2013年以来,执笔省委会提案6件,现已完成的5件均作为口头或书面提案提交省政协会议,并获民进广东省委优秀提案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完成2件提案,分获民进广东省委优秀提案特等奖和三等奖;参加省各民主党派联合调研,除执笔完成相应报告外,以其为基础写作的信息被全文登载于《广东统战信息》;参加全国政协、省政协组织的调研活动,提交书面建议;并对2件立法审议稿提交了修改、完善建议,完成教育扶贫、暑期座谈会调研报告2篇。

  刘雪梅坚定热爱民进的初心,坚持巩固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在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活动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获2016年民进广东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2012-2017民进广东省优秀会员。积极参加民进广东省委组织的参政议政专题培训班、学校党委统战部组织的党外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和民进华南农业大学基层组织学习会议。在民进广东省委秘书长的带领下,参加河源“同心筑梦”助学金发放仪式和多项调研活动,编写民进广东省委助力河源改革发展宣传册和视频材料。

  三、立足本职工作,不断精进、有思有行

  自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刘雪梅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强化教学科研实践:指导学生获得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季军、最佳辩手;指导1篇优秀毕业论文;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CSSCI刊物发表论文6篇;主持或参与各级课题11项;参加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举办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并获邀在第一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等多次学术会议作大会主题发言。2013年,入选华南农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2014年,入选广东省教育厅“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016-2017年在东源县人民法院挂职期间,刘雪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的讲话精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改革目标:督促清案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两项指标性工作,提高司法效率、以公开促公正;在全院开展案件分配工作调研,为建立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案件分配机制提供决策参考;应案件承办法官的邀请,提供疑难民商事案件的参考意见,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完成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挂牌工作,安排多名法学专业优秀本科生到法院实习。通过共同努力,法院2017年以来的结案率相比去年同期上升约15个百分点,位列全市各区县首位;青年法官集体获评2016-2017年度东源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正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在路上。刘雪梅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和实践、一致性和多样性、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关系,不断深化对活动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提高实效。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