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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富和:不忘初心行与思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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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起,民进中央筹办新疆少数民族校长班,我们注意到双语教学中的“汉语”教学混淆了“汉语”与“普通话”的区别。“汉语”不是汉朝的语言,在维语、藏语、蒙语等民族语言中都翻译成“汉族语言”,在民族地区提倡学好汉语就会造成要学习另一个民族语言的曲解,不利于民族团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对外交往的很多场合也经常出现将‘汉语’与‘普通话’混淆使用。为此,民进中央多次提出提案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要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述。《教育法》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亟需进行修订。2015年3月民进向全国政协大会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的提案。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主要领导报送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建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教育法的决定,《教育法》第十二条已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新修订的法律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我们多次参加全国推广普通话的活动,赴西藏、新疆、内蒙、云南、广西等地调研,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2010——2017年我们先后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报送5份建议、向全国政协提出2份提案。收集了近1亿2千万字古今中外的文字、图像和影音资料。得到了西藏政协、新疆政协、内蒙政协,教育部语信司、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民进广东省委会、新疆区委会、北京市委会、内蒙区委会,首都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单位的帮助。我们体会到,要像做科研那样做提案,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辫思查找原因,换位思考提出建议。努力做到讲真话,建诤言,出实招,谋良策。

  在实践中我们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帮扶”转为“参与”,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把“施予”转为“收获”,收获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努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党派成员兼职为主,活动业余为主是民主党派永恒的主题,党派的机关建设就尤为重要。我们通过机关制度建设促进规范,能力建设促进高效,作风建设促进严谨,文化建设促进和谐,达到“阳光、高效、规范、和谐”的机关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民进的体系与能力建设。

  民进中央严隽琪主席为广东民进题词“岭南春早”,勉励着广东民进、勉励着民进全会要屹立改革发展的潮头,牢记马叙伦主席等创会老一辈的政治嘱托,跟着共产党在正道上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撸起袖子加油干!

作者:罗富和     责任编辑:zh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