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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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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组织实施

  1.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以身作则,深入联系点,在完成“规定动作”以外,可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选择“自选动作”,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2.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左右联合、上下互动,办公室成员及所在部门负责分管主席参与联系点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做好联系、服务、报道、总结等工作。

  3.有关省级组织按照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做好联系点的相关工作,以及兼职副主席参与联系点的具体工作,密切与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报送材料。

  4.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创造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及时向会中央汇报活动进展、反映有关情况,并同时向所属省级组织通报。

  附: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名单(共11个)

  民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民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员会

  民进江西省抚州市工作委员会

  民进辽宁省抚顺市委员会

  民进河北省承德市委员会

  民进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

  民进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员会

  民进福建省南平市委员会

  民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员会

  民进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

  民进四川省巴中市委员会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