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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遗活在当下

——民进十一大以来会中央工作亮点系列报道之十二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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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非遗传承鼓与呼

  在座谈会上,民进充分展示了“文化党”扎实的调研和深刻的思考。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原民进中央副主席冯骥才,民进中央秘书长高友东,民进内蒙古区委会主委、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郑福田,民进江苏省委会副主委、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高云,民进中央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邓丽丽出席座谈会。专家们在发言中,分别围绕如何更有效地抢救和保护“非遗”传承人,如何从法治的角度做实“非遗”保护工作,如何用“本地化+互联网”的机制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以及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发言,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与有形的历史文物不同,非遗是承载在人的身上、活态的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存续发展的主体和主要动力,传承人一旦离去,便意味着文化财富的消失。对此,朱永新建议,为防止“人走技失”,在关注传承人健康的前提下,应尽快组织力量用口述历史、制作全程影像全记录的方式,全面保存非遗项目的完整影像资料,达到根据资料可以复原的要求。同时,做实非遗传承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方式进行全民传承。

  “有千年历史和丰富遗存的中国戏曲至今缺少国家级权威性、系统性的积累留存和动态展示,各地许多珍贵的戏曲文物文献散失损毁,大量戏曲剧目影像资料分散流失,不少濒危剧种、民族剧种、小剧种剧目未及时留存影像资料。”冯骥才建议国家应对非遗传承做全面系统调查,摸清底数,分类排队,组织相关专家“一对一”地研究传承与发展的方案。并为所有非遗项目制定档案,作为文献保存和发展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是系统工程,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高云认为,我国对非遗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保护举措,但还没有形成程序性和系统性的保护体系,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常常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显得不稳定。并建议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条例》,从执法层面指导、规范、统筹、协调非遗的保护工作。

  除了在内容上创新,非遗保护理念、保护方式的新举措也大有可为。邓丽丽建议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来搭建非遗外向传播、广泛联结的平台。将更多的受众、参与者、研究者吸引进来,使本地化的小众非遗扩展为广泛的大众非遗,使原本国内的非遗传承,扩展到国际化的非遗传播。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执行理事长陈四光则期待非遗保护能够迎来“跨界发展”,整合社会力量,拓宽非遗发展出路。如依托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研究机构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依托国内外设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设计非遗产品;依托传承人工作室、加工制作企业生产非遗产品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待一些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申报,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强调其反映的‘整体民族文化’特点,容许项目内部因传承而形成的些微差别存在。”郑福田期待更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文化印记、智慧结晶,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参与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一些非遗代表性项目生存土壤和空间不断萎缩,个别门类的项目与现代生活逐渐脱离,后继乏人,受众急剧减少,可持续的保护传承机制不健全,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形势。这是一条没有终点的保护之路,只有在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够真正传承下去,发展下去……

作者:杨振敏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