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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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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与民族经济的典型代表,对外交流的重要通道与见证,中华民族的标志性工程,大运河是中华民族创造力的象征。其衍生的大运河文化成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做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三篇文章,辩证地阐释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处理好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区域发展三重关系。但在未来建设中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是分段管理、多头管理,制约大运河文化带的统筹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涉及8省34个城市,其工作涉及水利、文物、旅游、交通、环保、国土、住建、规划、文化等多个部门。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立法的现实下,基于不同属地、不同部门的管理需要和管理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各属地、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

  二是缺乏专业化管理,大运河文化阐释解说系统滞后。国家层面尚未形成专业化、多层次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团队,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的需要。大运河文化阐释解说系统不科学、不系统、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大运河文化的传播。

  三是保护与开发博弈下过度开发问题显现,制约大运河文化带的永续开发。由于历史上对大运河文化内涵和历史风貌的忽视,一方面部分文化遗产被忽视、难逃破败厄运,另一方面又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的问题。保护范围不明确、缓冲区预留空间不足、不合理等,改变着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环境,并造成持久负面影响。

  为此,建议:

  一、加强制度设计,推进协同管理。一是开展大运河保护立法工作,借鉴国内外运河法的实施经验,整合各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参照《长城保护条例》模式,制定符合国情省情市情的《大运河保护条例》。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形成以运河遗产点为核心、运河河道为线、保护范围为面,点线面结合的条块化运河保护与管理网络。三是健全大运河综合管理体制,理顺区域间、部门间、产业间的关系,夯实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的基础。

  二、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联盟”,完善大运河文化阐释解说系统。将洛阳大运河博物馆、京杭大运河博物馆、隋唐大运河博物馆、静海大运河博物馆等,连点成线,构建涵盖1个国家级、7个省级,27地市级大运河文化带博物馆联盟,系统展示中国大运河的历史文化科技内涵。进一步完善大运河沿线运河文化解说系统,科学、系统、客观地展示大运河文化的价值内涵。

  三、划定中国大运河生态空间管控范围,构建大运河廊道系统。通过划定生态空间管控范围使管理者“依法按界”管理、保护,科学指导城乡开发和建设。以整体保护为基本出发点,用大运河串联起沿线关键遗产节点构成一条历史文化廊道;通过生态治理,岸线整治,将大运河沿线打造成水清、岸绿,环境优雅的生态廊道;分段通航,部分恢复大运河航运功能,改造利用河岸堤顶道路建设1000公里大运河岸线行车通道,点缀运河历史文化景观小品,打造一条观光廊道。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