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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控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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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

  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这是关乎我国金融安全和金融发展成败,更关乎我国能否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面对我国日益复杂且不透明的金融系统,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极具挑战性,需要采取多维度、系统性的,且明晰务实、准确灵活的防控措施。

  二、问题

  (一)各监管部门竞争性“从严”监管叠加,反而可能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当前,我国的分业监管由过去的竞争性“鼓励”转向竞争性“从严”监管。但是,防控系统性风险不同于一般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是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宏观风险,加强对金融产品、机构或市场的监管,试图确保每个微观金融机构绝对安全的那些措施,并不能必然保证宏观金融系统性稳定,还可能损害到金融资源配置机能,甚至反而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我们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恰恰是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技术手段,防止潜在风险现实化、微观风险宏观化和局部风险系统化。

  (二)没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显著不同于西方国家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显著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性质和特质,由此既不能生搬硬套西方国家所形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识别、监管、救助的一系列经验做法,也不能简单比照西方发生系统性危机的表现,就认为我国不会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其一,由于特殊的体制机制原因,我国的一些非金融大型企业出现了“金融化”趋势,因为它们也具备“规模太大”或“联系太紧密”的系统重要性特点,其风险同样具有金融系统性重要作用。所以我国的系统性金融监管框架中,应纳入“系统重要性企业”。

  其二,我国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是处于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风险,是正处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中的风险。随着改革深入,传统落后产业、过剩产能所包含的债务关系必将发生变化。因此,我国的金融系统性风险管理,要更多地靠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源头上治理风险。

  其三,我国的金融系统性风险爆发表现形式,不一定是以像西方国家那样的大量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方)倒闭的形式表现出来,更有可能是从债务人方面发生崩溃。在经济增长动能转化、增速下降的过程中,我们的企业部门、居民个人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等均具有特殊的脆弱性“体质”,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更可能表现为债务人丧失融资能力的危机。

  (三)没有处理好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短期周期波动调控稳定的关系

  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宏观稳定的环境下,在不发生社会动荡(包括金融风险集中爆发、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前提下进行。我国当前处于经济增长动能转化的过程中,经济增速下降,表现为在“L”型底部的小“W”型短期波动。如果不能采取更具弹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缓冲这种转型期的动荡,而只是一味简单、僵化地强调去杠杆,将反而会加大和直接引发金融风险。

  综上,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形成、集聚机制非常复杂且不透明,亟待多维度、系统性的解决措施。

  三、建议

  第一,改革监管治理机制,完善统筹监管机制,避免监管权力博弈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在加强监管时,要避免引发导致流动性匮乏的系统性风险。监管决策者必须考虑监管政策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而不仅仅局限于对个别金融机构的影响。我国过去几年的创新业务模式或为绕过监管、或为创造流动性、或为风险分层等,在加强监管时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为了管理逃避监管型业务,而引发流动性系统性风险。

  第二,统筹监管标准要科学、灵活,避免“单一标准”或一味追求“国际标准”。一是不能简单执行国际上公布的一系列标准,必须考虑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差异性情况,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现在也在放弃由其主导的国际监管标准。

  第三,要紧密关注不同金融机构的相似风险暴露现象。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导致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相似的外汇风险暴露和利率风险暴露,使得外部冲击因素甚至勿需通过复杂的传染途径,就能引发我国大规模系统性金融危机。

  第四,要注意不同宏观政策工具在不同周期阶段的效果差异。当前要清晰地判断经济形势,构建具有弹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箱,处理好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短期周期波动调控稳定的关系。短期看,为避免增长动能转型过程中增速下降带来的风险,我国应采取逆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继续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大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投入,同时加大国债发行规模;考虑到利率的敏感性问题,货币政策应采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工具。

  第五,作为系统性风险防控预案,应研究债务冻结计划。对系统重要性企业、政府高债务平台,在明确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应进行债务保全冻结,暂时停止偿债,进行债务重组,给企业缓冲的余地。可以考虑建立综合的中国资产负债调整计划表,要在冻结期清查债务性质、结构和规模。之后通过财政和金融相结合的多种手段,对地方政府、企业债务规模消减,包括核销规定受偿率下的债务转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