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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握制度建设的优先序与统筹协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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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生态环境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从政策角度看,主要问题一是过渡期缺少转型战略,急于求成的政策取向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正处在从“增长优先”向“保护优先”转型的过渡期,这一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以“持久战”心态系统应对,尊重发展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避免采取各种急于求成的行为。例如在理论基础不足的情况下,过分强调了各类环境产权市场和排放许可交易的作用。由于这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成功案例并不多,并且有很多前提条件、时空限制、制度与要素市场间的冲突等,现有管理水平下的效果可能事倍功半。二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依旧任重而道远,碎片化问题突出、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约束多而激励少;有些制度文件刚刚制定出台,尚未落实实施;有些制度建设难度较大,尚处在试点阶段;有些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碎片化问题突出;有些制度出于理论设想,交易成本高,缺乏可操作的探索。此外,地方层面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应付会议”的现象普遍存在。

  未来推进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需要在充分总结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和近年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现行生态文明制度的逻辑关系,进行系统优化和建立相互联系,根据目标和问题导向,明确制度建设的路线图和优先序,有效降低制度建设和转型的成本,系统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建议:

  一是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成立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议事和决策职能,集中统一领导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针对一些地方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强改革进程的监测、评估和督察工作,将数据信息平台、科学评估、任期审计、督察考评、责任追究、损害赔偿等制度方法统一起来,对积极开展体制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绿色发展转型困难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给予更多支持,提高地方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是强化保护优先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制定“美丽中国计划”与绿色转型战略。推动制定“2050年美丽中国计划”,明确至2035年、2050年的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和行动方案,以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各方资源、促进各方参与,为绿色创新、绿色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社会和市场预期。通过设定节能环保减碳的产业产品标准和标杆,推动制造业的就地转型升级,同时建立绿色转型资金,对向中西部转移的行业企业提供环境友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三是理清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基础性任务突破带动制度整合,下大力气推进先行先试,有效减低生态文明制度转型成本。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之间关系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各制度体系的基础性任务,在此基础上将相关任务纳入先后有序的改革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在资源资产化管理领域,要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与明确各利益相关方权利关系结合起来,制定出台分级分类改革方案;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统一的资源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并根据各部门改革工作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授权和共享。

  四是综合推进自然资源产权体制改革,将资产管理、特许经营与行政监管统一起来。以自然资源产权体制改革为基础,把资产管理、行政监管体制改革和自然资源产权、市场、价格、税费改革、特许经营纳入系统有序的改革框架。根据产权制度与政府监管的相互关系,对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先改先试。改革方案要整体设计,前后衔接,先易后难,把目前理论共识不高和制度成本较高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项制度推后进行。此外,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多与自然资源产权不清、虚置,产权界定和产权转让基本规则还很不健全有关,因此需要首先解决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相应的市场规则问题,再研究相应的政府监管问题,在复杂产权或产权不清的情况下,优先明确中央、地方及各利益相关方对于不同类型环境公共品的权责。

  五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推进法律系统的“绿色化”和统筹制修订,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立法, 统筹制定和修改涉及“部门立法”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区域性、流域性立法的可行性。加快地方尤其是新赋予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立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强化生态文明法律的实施,理性构建专门化审判机制、机构和程序。

  六是完善改革的评估监督机制,并探索建立灵活的纠错机制,对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一是构建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要转变方案起草机构作为委托方的模式,由改革协调机构作为委托方;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库;建立第三方评估报告署名机制,要求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报告质量负责任;研究建立第三方评估的技术规范。二是应建立严格的问责和激励机制,执行不力的严厉追究责任,有成绩的大力奖励。三是研究建立改革的纠错机制,进行过程管理,方案实施的每个阶段都要及时总结和务实修正。对落实不好的,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甚至取消这项任务;针对一些偏离中央精神的做法,应切实加以约束。

  七是有效拓展市场和社会的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推进跨部门、区域环境信息的共享。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的公众有序参与程序与沟通协商方式。积极引导和保障各类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市场激励机制。完善特许经营、特许保护制度,健全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治理的回馈机制。加大财政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绿色创新。

作者:     责任编辑:谷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