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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守清:将思想宣传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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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守清在“我为惠城发展献一策”活动(政协委员类)获得三等奖

  黄守清,广东省惠州市第二中学教师,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理论研究会会员、民进惠州市委会委员、民进惠州市委会理论研究小组成员、民进惠州市第二中学支部主任委员,惠城区七、八届政协委员。

  一、在思想政治上

  该同志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方针、路线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规范自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

  二、在宣传思想工作上

  该同志坚持以正确的思想指导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支部工作和参政议政工作中,大力开展思想宣传工作。(一)在支部工作中,该同志坚持做到团结支部会员,关心老会员同志,积极发展支部预备会员,向会员及时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按时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并开展会员之间交流活动,动员会员积极参加统战部和民进惠州市委会的各项思想学习,增强了会员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坚定了政治信仰,2014年-2015年,组织民进支部会员为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筑梦专项基金捐款活动,响应全省 “书香彩虹”捐赠图书公益活动,组织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中小学捐书七十多册,组织会员红花湖公园举行公益徒步活动庆祝2017年惠州市“两会”圆满召开,助推“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通过活动提升了会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认同,多年来在支部思想宣传工作中获得民进惠州市委会的领导的肯定;(二)该同志在参政议政中,坚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发挥民进市委会委员、参政议政理论研究小组成员和政协委员的带头作用,关注和反映社情民意,深入群众基层,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大会发言、调研报告、论文和信息方式,传达中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民进十二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民进广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惠州市委第十一届各次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助推社会不断创新发展进步,在履行职能中宣传思想表现突出,主要表现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撰写、提交民情信息、建议、论文和报告五十多篇,多次获得民进惠州市委会奖励、多次获得市政协惠州市理论统战研究会优秀奖,《建议“取消机动车辆年检前应当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等多篇征文在民进广东省委《广东民进》期刊刊登。2016年获得民进广东省委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2018年3月,该同志撰写和代表民进惠州市惠城区总支在区政协七届、八届大会上发言六次,名列前茅。担任区政协七届、八届农业和“三胞”专委会报告文秘工作,撰写多篇年度专题调研报告。 2015年3月,获惠城区七届政协“优秀政协委员”称号,多次提案被确定为区政协重点提案、建议《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造水生态文明惠州》被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确定为重点督办提案和“优秀提案称号”,2016年,调研报告《关于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获得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调研报告”称号。多篇统战信息被省民进采纳,其中《重点打击内幕交易,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被市、省政府采纳,2018年区政协“我为惠城发展献一策”活动(政协委员类)获得三等奖。

  三、在本职工作上

  该同志担任道德与法治课任课教师,将思想宣传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护学生,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重视学生的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坚持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培养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结合党中央和国家重要指示和重大精神,教育学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准备。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