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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教育扶贫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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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既是脱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又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在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上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教育扶贫,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解决了“有学上”,继续改善农村师资待遇,解决了“有人教”,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解决了“上得起”。

  但调研发现,教育扶贫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较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6.6%,特别是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陈规陋习尚未根本转变,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占比从2015年底的11.3%上升到2017年底的13.2%,而且在这些地区加强提高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成本高、难度大。教育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基层对教育扶贫的认识不足。教育扶贫由于是“慢功夫”,不少地方把它放在相对边缘位置,落实时,多数是普惠性发放补助。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先导性、长效性作用发挥不足,地方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发展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和扶智扶志等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扶贫培训质量不高,培训项目内容雷同、形式缺乏弹性、时间与农忙重叠,严重脱离贫困户实际需求,项目乏人问津。

  二是乡村教育资源保障不足,难以适应新学情挑战。如撤点并校,虽然教育行政成本降低,但显著增加贫困学子读书时间成本(走数公里)和经济成本(城镇读书仅生活费就增加数千元)。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标准低、教育质量差,无法满足学生需要。生均公用经费方面,没有充分体现“城乡统一、重在农村”原则。相当比例乡村学校没有图书馆,有的图书数量质量也没有保障,阅读缺失现象严重。

  三是“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下,贫困地区财政投入压力较大。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实际投入也是“以县为主”。部分教育扶贫政策还留有资金缺口,需要地方配套。对于贫困县财政来说,要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已无力完成均衡达标、化解大班额等诸多教育任务。

  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贫困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统筹层次。实行经费保障“省统筹”、管理“县为主”、发挥乡镇作用的办学体制,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充分考虑贫困县财政状况和负担能力,对深度贫困县的教育纯公益性项目,取消地方配套;对一般贫困县的教育项目,要大幅降低配套比例。加大省级配套资金安排力度,尽可能通过省级政府信用贷款、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国家安排项目的地方配套部分。对非脱贫相关的教育项目给予适当缓冲期。

  二是提高贫困县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当前,贫困县普遍执行的是最低标准,建议研究提高贫困县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将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普通小学年生均600元、普通初中年生均800元,提高至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另外,研究单独拨付综合事务费、后勤产业费的办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贫困县要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但实际每个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坚之所在”不同,不应搞“一刀切”,而且教育扶贫与产业扶贫类似,都是注重内生性、长效性的脱贫措施,应该给与基层一定自主权,允许教育适量使用整合资金。

  四是把书香校园建设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最是书香能致远”,阅读是扶智扶志的有效手段,一本好书能改变人一生。农村中小学图书馆等软件建设,是投入最小、见效最快、最有力的教育扶贫措施,建议研究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图书配置标准和阅读要求,统筹农家书屋、学校图书馆等资源,提高资源效能。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