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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领会 实践


<center>民进四川省委主委苟建丽</center>

    15年前,《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正式发表。此意见由前言、五章共二十四条组成。前言部分明确阐述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一系列重要原则,第一次提出了“参政党”的概念,确定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并对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作了界定,明确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总原则。十五年的时光虽然匆匆而过,但人们对《意见》作为多党合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地位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学习——正确认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融合了东西方不同思想传统和政治文明的精髓,同时又克服了它们原本具有的劣势和弊端,体现了新时期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基本发展方向,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有哪些?优势又何在?这是许多学者和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人们普遍关注和探究的问题。最近中央统战部秘书长游洛屏发表一篇文章认为,其特点有三:一是从政党之间的关系看: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二是从政党和政权的关系看:是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三是从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看:是共产党代表,多党派联系。其优势有四: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既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又“和而不同”。这样的概括,既是长期从事统一战线工作者的理性思考的结果,又是来源于实践的总结。

    在这一政党制度中,共产党领导是根本,这是多党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实践证明,这项政党制度,不仅适合我国国情,也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能够保证集中领导与广泛民主、充满活力与富有成效的有机统一。

    领会——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的实质

    《意见》在提出“参政党”概念的同时,对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作了“一参加三参与”的明确界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种参政不是参与执政,也不是联合执政,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在重要人选协商和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共产党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的内涵,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中执政与参政关系的实质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建设和政府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共同推进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既包含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如何处理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又包含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和政府工作中如何合作共事的问题。

    据中央统战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共12万人,其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9人,全国人大代表850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共约24万人,其中全国政协副主席16人,全国政协委员1317人;担任政府和司法部门领导职务共7006人,其中部级13人,省级27人,副省级13人,省直厅局级203人,地市级280人,县级2100人,在省级和地市级政府部门中任处级4319人,担任高法副院长、高检副检察长2人,担任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8人,担任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检察长21人。各民主党派成员中担任各级特约人员共1万多人次,其中部级84人次,省级1312人次。

    目前,四川民进会员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有103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3人,省级人大代表9人,市级人大代表50人,县级人大代表41人),担任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的民进会员有402人(其中全国政协委员3人,省政协委员26人,市政协委员161人,县政协委员212人),担任副处级以上政府和司法实职人员有16人。

    面对这两组统计数据,人们也许会发出“只不过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排的人数多一些”的感慨,但只要我们认真思考这样两个问题,疑虑的解决就不再艰难:一是从民主党派成员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过程来看,它是依据了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非某一机关、某个人的随意安排;二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履行的职责来看,不仅涉及了对执政党在国家和地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建设、发展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参与了对国家和地方领导人选的协商。这些应该是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广泛合作的体现,也是发挥主人翁作用、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实践——正确把握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

    15年来,《意见》对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扬民主所起的统领作用不可低估。当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正确把握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高度评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又将其写进了修订的《宪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和执政纲领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共同意志,也是多党合作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共同意志。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是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这是前提,这是根本。确定这一指导思想,是参政党的性质、主要职能以及政治主张所决定的,是从逻辑关系推导出来的,是民主党派的客观需要、工作需要,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因此当前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就是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掌握其科学理论体系;就是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系统有序、持之以恒、掌握理论全貌。

    第二,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是我们的最大国情。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充分说明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15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我国现有国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积极稳妥地进行。而四川民进多年来参政议政的实践也表明,始终围绕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民主党派有所作为的前提。

    第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开幕式讲话中指出: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点和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80年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民进同中共风雨同舟的历程,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做出这样的结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既是民进各级组织必须遵循的政治准则,也是民进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用理论上的成熟和提高,保证我们理想信念的坚定,从而确保我们不辱时代发展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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