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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务求实效,会内监督工作开局良好
 
 

   200812月,民进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条例(试行)》)、《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我会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监委)成立。一年来,中监委始终坚持在民进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我会会内监督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贯彻落实《工作条例(试行)》为契机,逐步建立我会会内监督体系

   第一届中监委成立后,及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开展会内监督工作、逐步建立我会会内监督体系等达成共识。严隽琪主席代表中央委员会指出,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是加强我会自身建设的一项全新尝试,是探索建立我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第一届中监委承载着全会上下的信任和期待,责任重大。在推进民进会内监督工作的过程中,要提高认识,要开好步、把好度、出经验。在《工作条例(试行)》的过程中,应抓住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勤思善务、积极探索规律性,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同时,会中央应加强对中监委的领导和支持,会中央领导班子应带头接受监督。

   会议研究了中监委如何有效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中监委职责等事项,并讨论确定了中监委2009年工作重点。中监委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响应严隽琪主席的号召,就建立我会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统一了思想,对作为中监委委员应该履行的职责提高了认识。

   二、积极探索,务求实效,以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为重点,稳步开创监督工作良好开端

   中监委成立后,根据《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我会会内监督的运行机制,就会内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增强了《工作条例(试行)》的可操作性,确保中监委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中监委结合我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2009年我会会内监督的重点是会中央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围绕这一年度工作重点,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方针,创新形式,稳步推进,切实保证了我会会内监督的质量与实效。

   今年6月,中监委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期间,会中央向中监委介绍了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中监委成员查阅了民进中央领导班子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和会议记录,向会中央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了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从41名民进中央常委和机关部门负责人中确定了17名听取意见的人选名单,分组听取了13名民进中央常委、4名民进中央机关部门负责人对会中央领导班子以及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中监委认为,会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加强理论学习,积极进行思想建设;继承和坚持好的制度与举措,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并与时俱进、创新和发展了一系列新制度;提倡求真务实,提倡调查研究。在领导班子建设上表现出传承与发展并举,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规范,坚持学习,不断营造团结和谐风气等特点。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和人格魅力,得到各级组织与广大会员的高度认可;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尤其是主席班子试行的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制度、下基层制度等得到会中央机关各部门和各地方组织的高度评价和一致拥护;领导班子作风简朴、轻车简从、平易近人。

   同时,中监委就进一步完善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提出了17条具体意见和建议。主要有:进一步加强对会中央各项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创新参政议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加强和规范市级组织建设,加大机关干部队伍交流力度,做好会中央机关干部的培养规划等。

   严隽琪主席代表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听取了中监委对民进中央工作的反馈意见。针对中监委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认真研究了每条意见建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三、规范工作,深入调研,以《工作条例(试行)》为依据,积极完善中监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制

   依照《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中监委办公室与组织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中监委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中监委的要求,积极完善日常工作机制。

   在中监委的指导下,中监委办公室多次就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进行专题研讨,深入学习领会《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如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成立以来,办公室完成了中监委两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报请制作了中监委及办公室印章、为办公室配备了录音电话,就各地贯彻《工作条例(试行)》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等,并就会内监督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过程中,中监委深入基层,与各省级组织加强联络,积极调研。中监委工作组先后赴河北、天津等地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听取意见;深入安徽、湖北等地专题调研,与省级组织委员会成员、民进“十大”代表、机关干部、部分会员开展个别谈话,推动我会省级组织建立会内监督机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果。同时,中监委还就新时期民主党派会内监督工作如何推进、如何更好地开展日常工作等内容,与民建、农工等兄弟党派中央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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