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全会努力把具体程序标准化,成功经验系统化,作出了“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会中央制定了《民进中央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职责》(试行)、《民进中央工作规则》等多项制度;积极探索会内的监督制度,在部分地方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和届中评议制度的试点工作;会中央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组织的指导,建立了省级组织专项工作表彰制度、参政议政年会制度、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制度、走访政府有关部门制度、参政议政课题申报及成果奖励制度、信息和提案反馈制度,以及调研经费使用管理和党派提案运作规则等60余项条例和办法。完善了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重点课题调研机制、发挥全会整体优势的网络机制、各级组织联动机制,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全会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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