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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关于规范城市垃圾回收,加速城市垃圾资源化进程的若干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产量也迅速增加,这些垃圾不但污染环境、破坏城市景观,而且还传播疾病、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已成为我国城市发展中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既损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又制约城市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中不论是生活垃圾还是商业垃圾,其回收方式大都采用混合收集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利于垃圾回收和资源化。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我们应采取有力措施,着手系统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二次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效益。要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是一个重要前提,我们应当从现在起建立完整、严密的垃圾收集与分捡体系,建立各种废弃物(分捡后的垃圾)进行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系统,对全部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为此,我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环境意识。分类收集是一种全新的垃圾收集方式,涉及到千家万户。由于受生活条件、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过程中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要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讲座、图片展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使广大市民知道如何实施分类收集,更重要的是让大家知道,分类收集是环境保护的需要,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从而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

    二、政府主导,积极推动城市垃圾回收规范化和资源化进程。城市垃圾回收和资源化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取得社会、生态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立“生产经营者、垃圾形成者付费、恶化环境者赔偿、回收利用者得利、政府扶持和赞助”的良性循环机制。通过建立起有关城市垃圾回收和资源化的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城市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规范,通过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避免职责不清、规范不强、随意性大的问题。

    三、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产出机制。在继续确保政府投入的前提下,采取优惠政策,运用经济杠杆,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资和民营资本等多种资本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最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四、建立垃圾收费制度,为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创造条件。目前由于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还没有建立,垃圾处理经费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大多是政府行为,一方面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标准很难落实,另一方面垃圾处理设施的政府监督作用大大削弱。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己逐渐被人们认可和接受。由于垃圾本身不便计量、也不便于建立一个直接计量系统,因而需要研究并确立垃圾收费制度,实行“产垃圾付费”,为垃圾处理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

    五、建立垃圾收集分区、分类收集体系,鼓励垃圾资源回收。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可直接回收大量废旧原料,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以减少垃圾运输费用,大大简化垃圾处理工艺,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分类收集要结合各城市实际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逐步实施。

    六、加强技术经济合作,发展垃圾处理民族产业。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的科研、设计和有关的企业部门都处于十分分散的状态,规模小且实力弱。要积极发展与国外有关单位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生活垃圾处理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是提高我国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和支持私人或企业参与垃圾处理工程开发和经营,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技术经济合作,培育和发展大的垃圾处理企业或集团,促进我国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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