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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应该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缺位问题



   新农村建设对于中国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增加内需,构建一个城乡统筹发展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财政将在乡村道路、安全饮用水、基础教育、基本卫生、环境保护等加大投入。然而,在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农村中的大量资金正通过金融的渠道大量流出。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农村资金向城市输血的现象。而且随着农信社的商业化改革,随着大部分的农信社法人从乡一级向县一级提升,农村金融输血的现象很可能愈演愈烈。一方面是财政加大对农村资金投入,另一方面是金融加速从农村资金输出,这种现象如得不到解决,新农村建设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如何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缺位,找出在新农村建设中适合的金融形式,是当前推动新农村建设中的当务之急。

  在过去的两年中,为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民负担,中央与地方财政都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据统计,因农业税的减免, 仅2005年一年就减少了农民负担 220 亿元,人均28元人民币。另外一个重要措施是对农民种粮每亩平均补贴10元人民币。这些措施都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然而与财政的百亿级的增加投入相比,农村资金正以千亿级的速度,通过金融机构向城市,向沿海地区输出。关于每年到底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流出多少资金有不同的统计。一般认为,1.2万亿的邮政储蓄存款的三分之一是从县以下的农村来的。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机构性质使农民的存款都流到城市。而农村信用社则是通过多存少贷的方式,从农村抽出资金。农村信用合作社2005年11月存款余额3.2万亿, 存贷差高达上万亿。尽管不同的估算方式得出不同的数字,农村每年的资金流出应该至少在3000亿以上。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农村农民的全部纯收入也仅为2.2万亿元。农村资金缺血可见一斑。

  对于中国大部分的地区来说,农村经济已经从维持温饱的小农经济向商业化的小康农业推进。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一般农户的农业生产可能并不太需要金融的支持。急用资金时,可通过亲戚、邻居的拆借。部分资金需求还可以通过民间高利贷解决。然而在商业化的农业生产中,不论是种植业的大棚蔬菜、中草药、花卉 还是养殖业的乳业、生猪、鸡禽等等,农户都需要一定规模的资金投入。左邻右舍的资金拆借已经不足以满足需求。大家都需要资金时,民间渠道也很难筹措到大笔资金。因此金融机构的支持就显得格外重要。缺乏金融机构的支持,完全靠自我积累,农户的生产规模很难扩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会很缓慢。为解决农户缺少资金投入的问题,各地也有一些龙头企业给基地农民发放种子、种禽以及饲料等投入品。但龙头企业本身也十分缺乏资金,给农户发放大量的投入品也挤占了龙头企业本身的发展资金,同样也会制约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大,以至于阻碍基地农户的发展。

  国际经验证明,在合适的机制下,农村金融完全可以以商业化的形式存在并取得大发展。从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农村小额贷款运动,最先从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孟家拉国开始。现在已经遍及全世界。好几亿人受益于这种对农村与城市低收入人群的新型贷款与贷款回收方式。与小额贷款类似的泰国农村和农业合作银行(BAAC)银行,印尼人民银行(BRI)等,都是亚洲国家成功地推行农村金融的典范。中南美等国把农村小额贷款的方式加以改革,运用到了城市贫困人口开办的微型企业中,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很多的小额贷款银行不但不需要国家的投资,而且还能创造很高的利润。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世界上投资回报最高的10个小额贷款、微型金融银行远高于最好的商业银行。印尼人民银行2003年到美国主板市场上市。一年后股票价格上升三倍。 

  国际经验还说明,农村金融要有一个全新的机制,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操作方式才能取得成功。农村金融要打破传统银行对少数富裕的客户服务的思路,把工作对象放到广大的农民身上,要为大多数人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存款的服务,而且更要是贷款的服务。“穷人也能用好贷款”是孟加拉“乡村银行”用了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出的一个重要结论,这一结论不仅适用于十分贫困的国家,也同样适用于中等收入的国家甚至于发达国家,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国也先后开展了好几百个小额贷款的试点,几乎所有的试点都证明,即使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也能用好贷款,还好贷款。

  农村金融要取得成功,就要有一种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的贷款与还贷机制。这种机制首先是要打破以不动产抵押为核心的贷款抵押机制。农民一般不具备很多的可抵押的不动产,因此要另辟蹊径。通过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甚至通过几户联保等方式替代不动产抵押。为广大农民服务的贷款还不能以商业银行坐商式的经营方式。信贷员要到村子里去,把存贷款的业务做到村里,做到田头,以减少农民的负担。

  农村金融的成功往往要还需要新型的机构,或是彻底改革现在的金融机构,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以上所示的小额贷款人特征的农村金融是一种与传统银行模式完全不同的金融模式。在传统的金融机构中很难大规模运作。因此,成功的小额贷款机构往往在新成立的,或是对原有机构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后的机构。

  同时,小额贷款主要是为农户的种植、养殖业服务的。而这些行业受天气、市场的影响很大。除小额信贷机构本身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之外,还应该配合农业保险,以减少小额信贷机构的风险。经验证明,农村金融机构很难抵御大规模的气候异常、大面积的病虫害等系统风险。只有通过更大规模的农业保险才能解决这类问题。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还可以有其它的形式。最近,亚洲开发银行与北大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教授设计的通过农业龙头公司成立担保公司,也是多元化农村金融的一个可行的模式。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内的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了如指掌,而且通过收购又掌握着农户的现金流。这些都是在金融上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和控制手段。如果由龙头企业成立一家专业的担保公司,来担保和其关系紧密的农户向信用社或农行的贷款,农行、信用社风险就会大幅降低,贷款意愿大大加强,那么,农户就可以借到钱来发展生产。对龙头企业来说给这些农户提供担保风险非常小,而且,根据国家的规定,担保公司每一元的资本金可以给高达5 至10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推广龙头企业加担保公司加银行加农户的四位一体的金融创新方式,龙头企业就可以迅速扩大基地规模、做大做强。

  农村多元金融机构的发展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是利用金融与市场的手段来帮助广大农民增加收支的一个好办法。农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农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业又不是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所在。农村问题的解决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金融机构本身,并不能完全解决三农问题。换句话说,国家有必要也有责任来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克服各种障碍与不足。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参与和帮助下,一定能够走出一条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来。

(注:感谢亚洲开发银行汤敏先生为本发言提供的素材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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