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介 新闻动态 专题论坛 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 同舟时评 会务文献 民进风采 资料中心 民进动态 会史资料 学习研究 领导著述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进专题 > 学习贯彻"十一五"规划专题 > 重点关注 >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朱永新:关于全面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建议



  提案事由:

  代课教师是指在乡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开始,教育部为提高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但不少农村因贫困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所以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他们转而被称为“代课教师”。1997年,国务院提出“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要求2000年结束民办教师的历史,但是2000年以后,不少贫困农村由于招不到公办教师或者付不起公办教师的工资,代课教师又一次大量出现。据统计,中国西部农村有逾50万代课教师,(另一说是不少于60万,实际数字可能远远大于此数)承担了1000多万农村孩子的教育工作。因此,代课教师的问题是关系着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前途的大问题。

  代课教师长期生活在公众视野之外,收入之低令人震惊。今年被各大媒体纷纷报道的甘肃省渭源县委副书记李迎新在上书教育部的《渭源县代课教师状况调研》一文中披露:渭源县有600余名乡村代课教师每月仅拿着40元到80元不等的工资。每月拿40元工资的又占了代课教师的70%,部分代课教师这样的工资已经拿了20年!这样的情况不是渭源县所独有,陕西省的村小教师李小峰的遭遇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在西部贫困农村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过低的工资不仅影响了代课教师的基本生活,对他们的婚恋、子女教育等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进而影响了整个农村基础教育的质量。

  代课教师是农村基础教育不可忽视的存在,各地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这些政策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一、放任自流。有些地方认为如果承认代课教师,将会使计划外民办教师大量增加,影响计划内民办教师问题的解决;而如果反对聘用代课教师,将会使许多学校因缺乏师资而被迫停课关门。因此,对代课教师既不承认,也不反对,采取放任自流的办法,任其发展。

  二、全部清退。有些地方认为代课教师特别是乡村自行聘用的代课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查,素质普遍偏低,不仅严重挤占了计划内民办教师的经费,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降低了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对代课教师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分优劣,统统清退,一个不留。

  三、择优聘用。有些地方认为学校既然需要代课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就应管起来,因为代课教师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需要,严格审查,择优聘用。并且对于特别优秀的代课教师,可直接地录用为正式中小学教师。

  由于国家关于代课教师并无统一的政策,所以大部分地区对待代课教师都采用了第一种方式。

  本案建议:

  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教育群体,代课教师的问题必须尽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代课教师的问题关系着农村基础教育,关系着我们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也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一,对代课教师既不能够放任自流,也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政策。因为一方面,代课教师的聘任往往比较随意,教学水平难以得到保证,如果放任自流,将无法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另一方面,如果和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一样采用一刀切的政策,将使得许多贫困地区教学点无人上课,大量学生会因此辍学,入学率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建议对现有的代课教师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相对不合格的代课教师要坚决清退。然后,在调整布局、定岗核员的基础上,确定代课教师的数量。新聘代课教师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严格的考试和考核,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择优录用并签定合同,明确聘期、权利、义务和待遇。

  第二,教师缺额严重的地区可以择优录取一定数量的代课教师为公办教师。现在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也应该给那些长期处于一线的优秀代课教师以机会。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长期补充不到公办教师的问题,也有利于调动现有代课教师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认真工作有前途。而且,由于代课教师往往是本地人,这样的师资队伍往往比较稳定。

  第三,对在代课教师岗位上服务一定年限(比如十年或者十五年)的代课教师应该逐年给予一定的贡献津贴,在退休或者被辞退时一次性给予一定的补贴。因为一个代课教师工作十到十五年,就已经为教育事业贡献了最美好的年华,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

  第四,实行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本来是《劳动法》的基本规定,但是目前同一学校内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收入的差距往往有数倍甚至数十倍之多,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同工同酬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关键,可以防止部分地方政府为减少教育开支拒绝优秀师范生,而聘用“廉价”的代课教师的做法。不仅如此,《劳动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而大部分代课教师的收入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彻底解决代课教师的关键其实还是财政问题。事实上,由于代课教师的工资极低,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严格控制公办教师的编制,情愿聘用代课教师而不愿意接纳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因此,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新分配国家与地方在义务教育方面的财政分摊比例,以中央和省一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经费负担的主体,这样教师的工资问题将不再受地方财政状况的影响。据有关资料显示,9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学区分担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初中等教育公共经费的比例分别稳定在7%(或8%)、48%和45%。在日本,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分担了50%的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中央分担的比例高达政府义务教育总经费的23%,其余 77%由地方两级政府各负担一半。教师工资问题一旦解决,贫困地区将可能留住更多的公办教师,有助于淘汰不合格的代课教师,其他经考核合格的代课教师也可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获得稳定合理的薪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正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教育是基础性的事业,没有教育对人的素质的提高,这一切都是空谈。因此,这些代课教师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问题,更关系到上千万贫困地区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农村发展的大问题,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关闭窗口]

民进简介 新闻动态 专题论坛 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 同舟时评 会务文献 民进风采 资料中心 民进动态 会史资料 学习研究 领导著述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
Email: webmaster@m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