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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冬:关于尽快建立我国医疗救助体系的建议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除公务员外,总体水平还不高,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措施的建立和推进,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正在向前发展。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方财力有限,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相对缓慢,需要做长期不懈的努力。

    现阶段,有一个现实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那就是有一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主要是贫困家庭成员),由于没有医疗保险,或保障水平很低,不能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其健康和生命正在受到严重威胁。他们常常经好心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呼吁或走关系通过民政的慈善机构得到捐赠和资助,这虽然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但不是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

    建议尽快建立我国医疗救助体系,解决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但因贫困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的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1、建立国家医疗救助机构。负责制定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和制定资金支付程序等规定,负责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一机构可设在医疗卫生主管部门。

    2、确定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各级政府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医疗救助。各级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每年向社会专门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各级组织、单位和企业、以个人通过各种形式随时向国家医疗救助机构捐赠资金用于救助。海外华人、国外企业和组织以及国际友人的捐赠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

    3、明确医疗单位责任。通过立法明确各医疗单位在医疗救过程中的责任。主要包括:对危重病人先行救治,再按程序申疗救助资金;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减免医疗费用,免除挂号费、床费、仪器检查费和药品加价费等。

    4、从公务员医疗保障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医疗救助资金。目前,我国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较高。但损失滥费现象也比较严。建议,除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以外,一律取消一定级别公务员全免费的公费医疗制度;提高个人医疗费支付比例;将节省的资金全部用于医疗救助。

    5、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际社会中的医疗机构产慈善组织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在资金和医疗资源,特别是在救治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老年性白内奉、以及冠心病患者等方面争取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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