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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区委会全面部署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8  来源:民进内蒙古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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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民进中央下发《民进中央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也召开各党派学习会,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民进内蒙古区委积极响应号召,第一时间转发相关文件到各级组织,并专门召开机关办公会议集中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民进内蒙古区委对全面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区委和各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诸多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开局。

  一、区委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

  2014年2月26日,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六届十一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民进内蒙古区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并在27日召开的六届三次全委会议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大会动员,会后印发方案,对内蒙古民进各级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总体部署。

  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和骨干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六届三次全委会议期间,在民进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区委特别邀请了民进中央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高友东,参政议政部部长陈鸣,分别做了《继承优良传统,搞好民进建设》和《关于建言献策工作的体会》的专题报告,参会人员深受鼓舞和启发,受益匪浅。为推进会内监督体系建设,区委成立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监督委员会,并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国民主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草案),选举了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召开了第一次监督委员会会议,初步完成内蒙古民进内部监督机构的建设。

  2014年3月22日,民进内蒙古区委和民进呼市委员会联合召开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并对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做出指示,要求广大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把内蒙古打造成北疆亮丽的风景线作出民进应有的贡献。

  同时为配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区委加大宣传力度,创办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在《内蒙古民进》会刊中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宣传报道相关文件精神和各级组织活动,并在网站上及时登载相关报道。其中,《民主》杂志2014年第2期的基层栏目中,刊登了民进内蒙古区委直属经济支部的社会服务活动,极大鼓舞了基层组织的工作积极性。

  为充分发挥先进组织、优秀个人正面引导的作用,区委对创先争优、双岗建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级组织和会员予以表彰,授予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等26个组织“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组织”称号,授予王雪松等47人“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先进会员”称号,号召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学先进、赶先进,使大家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区委专门召开区直支部主任会议,研讨2014年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具体方案。区委直属各支部也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了多种活动,区委直属总支、出版支部、内蒙古大学支部、经济支部都分别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传达民进中央、民进内蒙古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精神,并制定了相应部署落实措施。

  二、内蒙古各地民进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取得良好成效

  内蒙古民进各地组织在收到民进中央、民进内蒙古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之后,均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民进呼市委员会、包头市委会、乌海市委会、赤峰市委会、通辽总支、呼伦贝尔总支都及时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贯彻部署学习实践活动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会员。

  其中民进呼市委员会、巴彦淖尔总支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2014年工作要点的首要内容进行了部署。

作者:特约通讯员 赵金玮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