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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学习能力 深化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5-02-26  来源:《民进申城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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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已经开展了一年,作为民进各项工作的主线,如何从长计议,深入推进,增强效果,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学习要坚持下去,关键靠自觉,包括组织的和个人的自觉,有自觉才能持久。学习活动多了、学习机会多了,如果内动力不足,态度被动,心不思所学,难免倦怠,成了形式上的学习。学习的自觉,是在学习中激发和培养的。开展或参加学习活动,如能激发学习热情,形成外部要求与内心需求相互促进的机制,那是根本性的收获。学习的热情,或增强,或消退,都与学习方式和活动做法有关。

  学习是对某个未知的领域或困惑的问题,由粗及细、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是知识积累和思考能力相互促进的过程,关键是要促进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浏览、聆听甚至背诵,如不转化为思考问题的能力,很难有思想上的收获,很难算是真正的学习。思想的收获,不仅来自于辅导讲座和材料,更要靠自己的学习方法。比如,学习内容多了,就得及时梳理知识和心得,形成条理。每天看新闻,虽然信息丰富,喜闻乐见,但未必能有效地积累知识。经常听报告,虽然现场有感受,但过后就淡忘,甚至再听再忘,未必能有效地积累心得。所以,知识不仅要及时补充,心得不仅要及时记录,还得及时整理,抓住基本内容和基本关系,由本及枝,除旧存新,形成条理,避免知识的零碎散乱,保持思想心得的连贯性,这才能加深认识。

  “学习实践活动”是思想教育活动,基本目的是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很丰富,我们要通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党的重要文件,聚焦文件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前后联系,对照归纳,整理成自己的心得。比如,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道路”上理解,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是资本主义道路。从“理论”上理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的理论,不是教条的社会主义理论。从“制度”上理解,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

  这个道路、理论和制度所指向的目标,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它们反映了社会、民族、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认同我们共同的利益,就是认同目标,就是要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创造自己的理论,完善自己的制度,不断解决与根本利益不相符合的现实问题,就要走改革开放这条“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共十二大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沿着这条道路,中共十八大以来相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并将改革的要求落实在“五位一体”的格局中,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系统。

  民进组织和会员,既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还要特别关注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性质、政治纲领、职责和自身建设的关系。还要特别关注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文化、出版、教育的要求,为我们发挥界别作用提供指导。

  “学习实践活动”,既有思想内容的要求,又有学习和活动方式的要求。我们要总结学习心得,提出需要深入思考的理论问题,在学习内容上作出更有针对性的安排。我们要总结工作经验,改进活动方式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活动的成效。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民进上海市委会主委,本文原载于《民进申城月报》2014年11月“时评”栏目)

作者:蔡达峰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