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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们持续推动完善基层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着力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民进宁夏区委会《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得到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答复。该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根据提案建议,自治区水利厅加大落实河湖长制度,截至目前,宁夏全区共设立乡村级河湖长3937名、巡河员4721人。
  区委会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随着自治区河湖长制的持续推进,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水质有效改善,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但还存在着基层工作人员履职水平有待提高,河沟道垃圾、污水倾倒问题反弹,引导全民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手段不多等问题。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宁夏创新施行河湖长打卡巡河制度,全区设置河湖打卡点3.9万个,县乡村级整体巡河率提高至100%。在经费方面,自治区财政每年列支河湖长制工作经费300万元左右,用于自治区重点河湖相关规划方案编制、河湖长培训、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发运维等,有力保障了全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在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渝河流水潺潺,河畔步道绿树掩映,水中鱼翔浅底、野鸭嬉戏,一派闲适自得、祥和安逸的景象。“近年来,我们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统筹推进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和修复,取得了不错成效。”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提 案】
  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
  民进宁夏区委会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中共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水质有效改善,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河长因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治理经验不够、兼职多条河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欠缺等原因,履职水平不高。各级河长办人手不足问题尤其突出,且人员流动性强,无法保持工作的稳定性。
  (二)部分区域河湖治理保护资金不足。河湖长制工作中的资金投入仍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要渠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开展受限。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办法不多,没有创造更多的共建平台载体、投融资渠道,企业和第三方参与度较低。
  (三)河沟道垃圾、污水倾倒问题出现反弹。部分沟道垃圾乱堆问题屡禁不止,沟道乡镇交界拦污栅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大众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意识依然不强,素质依然不高,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惩处破坏水环境行为力度不够,对典型案例宣传不足,法律震慑作用有待加强。
  (四)引导全民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手段不多,宣传力度不足。目前,全区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宣传手段老旧,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社会力量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知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不良生活生产习惯仍然存在,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二、建 议
  (一)持续提升基层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一是采取理论专家授课、实际案例分析、河湖长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基层河湖长定期开展理论与实践培训,特别要重视对考核不合格、新任河湖长的培训,补齐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短板。二是建立完善基层河湖长制工作标准、河湖长履职的标准化流程等,使河长湖长履职有章可循、责任明晰。三是通过鼓励辖区内关注河湖保护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河湖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民间河湖长机制的可行性,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公众参与度。四是重视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加强对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保护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二)加强河湖长制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是重视河湖治理保护的资金筹措问题。对河湖治理保护费用精细化预算,统筹使用好财政性资金。二是加大对经济落后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投入资金可由政府和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承担。三是加强河湖治理保护经济调控,通过水资源全面产权化和市场化的经济调控手段激发市场活力、引入资金,从而促进河湖管护工作。
  (三)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优势,加大河湖联合执法力度,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加强对科技手段的应用,全面监管河湖排污、垃圾倾倒等破坏水环境状况,及时固定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从严从快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同时,对河湖治理整改情况不定期跟踪回访,切实保证相关当事人对破坏水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再犯。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公民参与度。充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线上、线下多方位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河长制+精准扶贫”的治河方式,优先选聘贫困户担任巡河保洁员。在重要河湖段引入“民间河湖长”,借助社会公益力量,形成共管共治合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024年1期)

  


      作者:□范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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