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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江经济带航运产业绿色发展

  【提案背景】
  长江作为黄金水道,水上作业、运输、停靠、补给的船只众多,在繁荣经济的同时,船舶污染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风险和压力。据了解,目前我国99%以上水运船舶还是采用传统的柴油动力做推进系统,产生的二氧化碳、硫氧化物排放等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船舶在长江岸线港口停靠时,也需要柴油机不停运转来维持生活用电,对大气和水环境均造成严重污染,控制船舶污染已刻不容缓。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曾明确提出,将推动电池、清洁燃料、可再生能源等在船舶上应用,引导船舶使用清洁、绿色、低碳能源,推进制度性、技术性减排。随着电动船技术、电池生产技术、电池能源管理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电池造价的逐步走低,电动船必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研究表明,船舶的“新能源化”还将带动船舶设计、建造、改装、充电设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创造一批就业岗位,拉动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与传统柴油动力船舶相比,新能源船舶不仅节能环保、静音舒适,而且更加安全稳定。
  【具体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做实谋篇布局。成立推动长江经济带航运绿色发展领导机构,研究制订降低船舶能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水路运输效能的相关政策,定期部署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
  2.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动配合。长江航运局牵头,科学编制和调整长江航运体系规划,前瞻性谋划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生态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收紧新船的排放要求,对旧船实施排放限制,大力倡导船舶新能源化。财政部门要参照新能源汽车减税免税和奖补政策,对新能源船舶制造商、采购新能源船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减税免税或奖励补贴,促进低排放技术的广泛应用。发改和商务部门要专项布局新能源船舶制造产业,着力培养一批新能源船舶制造龙头企业,推动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改装、充电设备等相关产业发展,打造一条从设计生产到运行维护的完整产业链。电力航运部门要充分利用锚地岸电项目,深化“用锚地岸电对船舶用能清洁化治理”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和提升服务能力,限期完成过驳基地锚地岸电替代船舶柴油发电全覆盖,减少能源损耗和环境污染。
  3.沿江各级政府要推动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一方面,开展绿色航运示范区试点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绿色发展先行区。另一方面,规划采购新能源船舶,逐步替代现有水上执法船只、港作拖轮等公务用船,并向区域性游览船、过江渡轮等公共服务领域铺开,示范引领新能源船舶的推广应用,推动绿色航运健康发展。
  (2024年2期)

  


      作者:汪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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