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学苑  >  推荐阅读

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求是

放大

缩小

  核心要点: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自身历史演进的产物。世界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宪法。宪法的本质特征和中国宪法实践决定了我们必须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发展道路。

  ■ 西方资本主义宪法所铸就的“宪政”道路存在自身固有缺陷,只能臣服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秩序和资产阶级利益。

  ■ 历史早已证明,中国近代以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无法通过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来实现,以西方宪法为师的旧中国“宪法”根本无法解决中国问题。

  ■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被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所检验了的好宪法。

  我国宪法序言开宗明义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自身历史演进的产物。世界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宪法。宪法的本质特征和中国宪法实践决定了我们必须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发展道路。

  一、西方“宪政”不适用于中国

  一段时间以来,有人认为我国宪法不如外国宪法,主张我国国家治理应该照搬西方“宪政”模式。这种观点既不符合我国的历史,也解决不了我国现实问题。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西方宪法是在资产阶级执掌国家政权之后,运用制定宪法的手段把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阶级意志确立、保护下来,以此明确各阶级的社会地位及运行秩序。西方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成果,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宪法,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个人主义价值为根基,旨在维护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维护以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为基本内容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维护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思想文化制度。

  西方资本主义宪法所铸就的“宪政”道路存在自身固有缺陷,只能臣服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秩序和资产阶级利益。英国《权利法案》、法国《人权宣言》、《美国宪法》1791年通过的修正案等,都确立了一个西方宪法最根本的原则: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尖锐地指出,资本主义民主只是在形式上保障每一个公民拥有平等的机会使用他们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最后带来的结果,是一切人都拥有“在桥梁下睡觉”的平等的权利。西方“宪政”聚集民意的背后,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各种资本力量或特殊利益集团群体。在自诩民主灯塔的美国,各种利益集团可以深刻地参与到政治活动中,以政治捐款等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决策,通过支持总统和国会议员当选,影响国会立法、政府施政。以美国枪支管控为例,虽然校园枪击案频发、民众频频游行抗议,但受困于“全美步枪协会”这一利益集团的阻碍,美国“控枪”屡屡失败。

  一些人忽视历史与现实,通过虚构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将美国的三权分立、英国的议会主权等某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宣扬的某种价值、形成的某种制度拼凑出一种所谓的“普适宪政”,套用于中国,根本不具有实践可能性。二战后,一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宪政民主”,不仅没有实现所期望的民富国强,反而导致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和民不聊生。任何试图将西方“宪政”模式强加给我国的做法和言论,都有可能危及我国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是相当危险和值得高度警惕的。

作者:马一德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