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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兵:既要保护物 更要保护人

——赴浙皖考察学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与利用”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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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要唤起原住民的主体意识

安徽省黟县的宏村也是世界文化遗产。我在此地考察学习时遇到了一位32岁的当地小伙子,五六年前,他和妻子在外打工,一年收入不到10万元。后来家乡越来越重视古镇保护,他们夫妻俩回来做旅游民宿,五间徽派民居改造成客房,加上餐饮服务,一年收入近50万元。而且房屋修缮基本不用他掏钱,投资方从门票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负责古建的维护。“一定要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遗产,这可是金山银山啊!”小伙子说。

从小伙子的话语中,我可以感觉到他对家乡宏村的热爱和自豪。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像他这样的“主人”,宏村的保护才有了生力军。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也是为了“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但其主体是当地居民———原住民。这就需要唤起原住民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主体意识。

如何唤起这种主体意识?最好的办法就是共建、共享。我了解到,无论是浙江西塘镇、乌镇,还是安徽西递镇、宏村、三河古镇,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来保护原住民的合法权益,比如规定在门票收入中拿出多少比例来对传统民居进行统一维护和修缮,这就相当于当地百姓用产权“入股”,还能凭借个人努力获得经营性收益。这就是典型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另外,这些古镇(村)还非常注重提升全民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如安徽省特别重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如西递、宏村两个古村落所属村委会通过制定《西递古村落保护村规民约》和《宏村村规民约》等,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了当地村民文化遗产意识,同时还以创建“五好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系列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逐步实现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转变。

除此之外,浙江、安徽两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非常注重规划先行,而且都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另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多渠道资金支持,使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利用拥有坚强后盾。比如两省都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资金,还尝试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合作资金进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这都是可资借鉴的经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需要综合施策

重庆市已经启动了国家级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推动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浙江和安徽相比,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起步较晚,还存在法律法规支撑不力;工作机制框架粗放,实施考核监督不够;突破管理和技术难题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保护资金保障渠道单一等问题。在我看来,重庆市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完善立法,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保驾护航;三是重视规划,切实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四是加强指导,避免过度商业化和同质化;五是利用好政府引导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另外,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留住原住民,打造原住民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的利益共同体。

(谭小兵系民进会员、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渝中区政协副主席)

作者:谭小兵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