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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困境及突破路径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7年课题招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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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基层组织是民进实现本会政治纲领的工作基础。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状况直接展示民进基层组织的活力与履职水平。分析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困境并针对性地提出突破路径,是民进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新时期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的新要求

  (一)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的职责

  据新会章规定,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主要职责有:教育关心管理基层会员、考察培养发展新会员、反映会员意见建议、组织会员过好组织生活、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等自身建设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等政党职责,联系群众和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推进会员做好本职工作等社会职责。其中,自身建设职责是对内职责,政党职责和社会职责是对外职责。

  (二)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面临的新形势

  1.会员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

  近年来,民进在保持传统界别优势的基础上,吸纳了部分经济、科技、法律界和新兴社会阶层人士,会员呈现界别结构多样化和行业布局分散化特点;与此同时,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功利意识渗入会员思想观念,年龄不一、行业不同、社会背景各异的会员的价值观呈多重化趋势。这对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民进的自身建设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2.执政党党建水平越来越高

  经过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和68年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锤炼,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日益成熟,执政能力和党建水平越来越高;同时,面临的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梦的历史任务越来越艰巨。这对作为亲密友党的民进的政党职能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

  3.化解社会矛盾的希望越来越迫切

  当前,城乡矛盾、贫富矛盾等深层次社会矛盾凸显。各级党委政府希望了解社会各界人士的真实愿望,基层群众希望畅达民生诉求。这对作为参政党且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民进的社会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有效履职的新要求

  新形势对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有效履职提出新要求。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应在民进上级组织的领导、支持下,依靠、引导、教育会员,扎实有效地开展组织活动,彰显民进作为参政党应具备的自身建设职能、政党职能和社会职能,努力将民进基层组织建成高素质参政党基层组织。

  二、当前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履职困境

  课题组对湖北、重庆、河北等省(直辖市)132名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深度访谈了部分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县级组织专职副主委或专职干部、会员和中共县级统战部门党派工作负责人、民进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政领导、非会员同事。本次调查发现,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履职时面临诸多困境。

  (一)自身全面履职水平不足

  1.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首先,部分初任负责人使命感不强。调查显示,初任负责人时,36.4%的人抱有“顺其自然”(27.3%)或“勉为其难”(9.1%)的心态。他们使命感不够,缺乏担当精神。

  其次,部分负责人职务认同感低。调查发现,32.6%的人对就职的内心感受是“矛盾纠结”(20.5%)或“勉为其难”(12.1%)。他们不是心甘情愿地就任党派职务。

  最后,部分负责人备感倦怠。接受调查的负责人中,34.1%的人坦承,感觉会务工作负担“较重”(33.3%)和“过重”(0.8%)。他们对会务工作颇感倦怠。

  2.提升履职水平的积极性不高

  首先,多数负责人学习研究意识薄弱。调查显示,只有18.9%的负责人关注了会务理论研讨学习。访谈发现,多数负责人没有认真学习研究会章会史,没有认真思考民进基层组织履职工作的特殊性,没有认识到学习理论政策对履职的指导意义。

  其次,多数负责人学习研究时间少。调查发现,虽有50.0%的负人认识到自己理论修养和工作方法不足,但仍有74.2%的人平均每月阅读统战和党派方面文章(含自媒体)的时间在四小时及以下;75.0%的人平均每月学习时政方针政策的时间在四小时及以下。

  3.履职能力不均衡

  会务工作中,负责人最擅长的是执行民进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支部活动、反映收集会员的意见建议(见表1),最不擅长的是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发展新会员、推动会员做好本职工作(见表1)。

  (二)民进基层组织履职基础薄弱

  1.基层组织履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滞后

  首先,基层组织履职工作制度顶层设计缺位。虽然新会章对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有原则规定,但会中央并没有出台与此相配套的实施意见或工作制度[ 上世纪90年代,民进中央印发了《民进中央关于加强民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中国民主促进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但二者距今已有20余年。它们对当前会员结构、思想等方面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层组织的指导意义不强。];绝大多数地方组织也没有印发相应的的实施办法。

  其次,履行对外职责制度设计缺失。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均在县级及以上层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没有对口联系对象,也没有与本地镇街、社区的联系工作制度机制;绝大多数民进基层组织没有与本地镇街、社区联合开展履职活动。

  最后,基层组织和会员履职工作评价机制空缺。大多数民进县级组织对于基层组织的履职情况缺少工作留痕的抓手,也没有量化考核的科学评价激励机制。多数基层组织没有记录会员会务出勤和履职情况,也没有会员履职考评制度或办法。

  2.民进基层组织履职依靠力量弱

  首先,骨干会员偏少。能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履职活动中助负责人一臂之力的骨干会员数量很少。

  其次,优秀成员吸纳困难。愿望加入民主党派的优秀人才少,各民主党派交叉发展“争取”优秀人才(含体制外优秀人才)趋势加剧,民进近年吸纳的优秀会员偏少。

  最后,专业结构较单一。调查显示,73.5%的民进基层组织属于传统的教育界别(大部分还集中于基础教育),科技、经济(包含非公经济)、法律等社会热点界别的基层组织数量均在3%以下。

  (三)指导支持服务不到位

  1.民进县级组织指导服务不到位

  民进县级组织专职人员少,精力有限,到基层组织面对面“家访”的次数明显不足。绝大多数民进县级组织班子成员都是兼职,本职工作任务重,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作用有限。

  2.基层统战部门指导支持缺失

  县级统战部门基本只指导民进县级组织。县级统战部门及镇街党委均不会去指导民进基层组织,更不会帮助民进基层组织解决履职工作中的难题。

  3.部分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指导支持不足

  部分会员所在单位领导不支持会员参加会务活动,也不认可其党派工作量和党派奖励;部分会员所在单位的中共基层组织负责人统战意识不强,对民进基层组织不闻不问。

  (四)社会理解度较低

  多数群众对民进了解不多,不知道民进是社会主义参政党,甚至将民进混同于台湾民进党;对民进认同度不高,不知民进可以通过自身组织渠道向党政部门反映他们的正当呼声。

作者:民进重庆市委会课题组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