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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机制创新研究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7年课题招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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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形式创新

  民主党派参与民主监督的形式是保证民主监督实施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是内容的表现和实现形式。同样的内容表现形式不同,往往效果不同。作为表现民主监督这一内容的形式。不能仅仅拘泥于一种两种,要结合时代的发展不断探索新的有效形式。

  第一,探索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的监督形式。传统的民主监督形式主要有调研、视察、建议案、举报、参与性检查等。各个民主党派有根据自己党派的成员职业特点显示出不同的侧重。如有的侧重教育领域、有的民主监督侧重科技领域。但是这是内容的差异,关于监督形式的差异,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监督有效性而进行的形式探索。

  监督的形式应该在县级中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顶层设计相关的监督内容,再研究监督工作开展的形式与监督情况的反馈表达形式以及监督效果的评价形式。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监督,这一前提决定了民主监督的开展方式和表达方式。首先,中国共产党县级委员会和民主党派共同对监督内容和形式的总体顶层设计是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作为前提,民主监督工作必然走向歧途。

  从监督的对象来看,既有对同级执政党执政政策合理性的监督,也包括对政策落实程序性的监督。同时又有对基层政权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的监督。

  第二,经济发达地区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要走科学化、信息化的道路。在经济发达地区,每个基层乡镇的经济体量很大,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创新主体企业众多,外来人口数量庞大。民主党派对乡镇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情况。这种情况下,民主监督的就应该在县级党委领导下的对下监督。如乡镇工作程序监督、村务公开监督、环保情况监督等等。从监督的形式看,不仅仅包含着调研型监督,更多还可开展授权型监督。还有就是选择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办又靠自身无法完成的调研。但不管哪一种形式,务必调查的数据是准确的,方法是恰当的,结论是科学的,解决思路是合理的。

  专项调研是民主党派常用的监督形式。民主党派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受委托或自选课题的调研工作,对某一领域某一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供部委办局解决问题的参考建议。专项调研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如深入一线的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的文献调研,完全普查的统计调研,典型调研的抽样调研。在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层面,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民主监督,对涉及到的问题既可以采取解剖麻雀式调研,又可以在采取数据采集集中建模分析处理的调研,还可以运用大数据进行纵向横向比较研究,这种调研的信度高,是开展民主监督的好方式。

  要大胆尝试运用微媒体开展民主监督等等。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作用,拓展新媒体舆论监督渠道。民主党派要将新媒体建设成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平台。以微博、微信为例,民主党派可以作如下努力。首先,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应开设更多的微博或微信公众号,让民主党派成为新媒体中活跃的一份子,也让社会各界通过新媒体来了解民主党派。发布的信息要持续更新,内容要有亮点,形式要灵活,要能不断创新持续吸引“粉丝”的关注。

  创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方式方法。要精心选择设计内容,突出特色。民主党派要摆正位置,善于从大局和全局出发,选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充分挖掘和调动自身精英型人才荟萃的政治资源,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所提建议、意见和批评具有针对性、有理有据、可操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情况、交流信息,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使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密切配合,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要注重创新,丰富形式与手段。要在坚持既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吸纳新载体,探索新方法。如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和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推动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再如,重大决策之前,可由民主党派组织进行不可行的论证和可行性论证,决策执行之后,进行绩效评估,以此强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五、适应监督新形势,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基石

  打铁还得自身硬。民主党派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其本身对民主监督的认识和把握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主监督效能的发挥,所谓有为才有位,有位则能更有为。目前,各民主党派比较普遍地存在重参政议政而轻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方面认识不足,能力建设欠缺。首先是不敢监督,认为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组织建设、开展活动等方面都离不开执政党的支持和帮助,担心监督行为会得罪人,不利自身发展。其次是不愿监督,有的认为民主监督作用不大,可有可无,因而缺乏热情和责任心,有的因为对监督的期望太高,对艰难性估计不足,最终不能如愿而积极性受挫,还有的则是存在畏难情绪。最后是不懂监督,不能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和途径,不了解监督的方式方法,不会创新,难以胜任。

  不断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民主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设的出发点,其功能的发挥是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能力水平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是内因。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成员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以不断加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共识教育和引导,打牢思想基础,确保民主监督的方向正确。其次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意识,要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监督原则、方法和程序,实现由业务专家向政治专家的转换,建设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监督能力的队伍。第三是在各民主党派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这既是民主监督作为各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基础。有了这样的机构,就能更好地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强化民主监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组织性特征,提升民主监督的层次与权威。

  (本文为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7年课题招标成果之一,作者:民进苏州市委会课题组,组长:殷丽萍,成员:殷丽萍、朱 晞、缪晓东、强亦忠、徐志坚、朱建江、曾小君、王永明)

作者:民进苏州市委会课题组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