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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政党理论研究:学术史考察及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统一战线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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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加强参政党理论研究,关涉参政党建设与履职的主动性,关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话语权。在系统全面考察中国参政党理论研究学术史和适当借鉴国外学界对中国民主党派、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外政党学的研究成果和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等知识资源的基础上,从党建学和政治学两个面向就构建中国参政党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提出初步设想和论证,以期对丰富和完善中国参政党理论体系有所贡献。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学术史;理论体系

  一、参政党理论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任何一个国家的崛起背后都需要强大的社会科学做支撑。否则,即使经济繁荣了、军事强大了,也很难把这种繁荣和强大背后的各种道理讲清楚,仍然难以获得其他国家甚至是本国民众的认同、理解和接受。就此而言,任何社会科学研究,都不可能完全是价值中立的。一个国家的社会科学在实现自己作为学术和科学的价值的同时,必须承担起建构和论证国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使命[1]。概而言之,社会科学的背后,有一个话语权问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巩固和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实践基础,也需要理论基础,需要建立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来充分论证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使这项制度能够在现实中有效抵制来自各方的攻击和质疑,为民众提供系统认识这项制度的知识和方法,培育民众相应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心理,从而促使民众在实践中能够按照这一理论体现的原则和精神,规范、有序地表达政治诉求,推动政党制度的发展[2]。

  从内部构成来看,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构成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两大主体要素。因此,执政党理论和参政党理论都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胡锦涛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3],这是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论断。这是因为多党合作制度以合作为基本出发点和主要特征,这项制度最终能否立得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党和参政党能否真正相互适应、良性互动。如果没有合格的合作对象,这项制度本身就失去了现实基础,更谈不上优越性。

  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适应、互相促进是全方位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论建设的互相适应、互相促进。目前,中共作为执政党,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党建理论,并且还在不断发展完善。相比之下,参政党理论研究明显滞后。这与形势的发展、参政党的地位极不相符。如果没有理论的支撑,参政党在实践中就会缺少应有的主动性,客观上影响和弱化参政党的整体形象和能力;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参政党建设和履职就缺乏相应的依据和标准,在实践中将举步维艰。因此,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1989年14号文件)颁布以来参政党建设和履职的经验教训,深入思考参政党建设和履职的规律,在此基础上构建既适合和体现中国国情、中国特色,又符合和反映世界政治文明,尤其是政党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参政党理论体系,既是重大的理论课题,也是重大的政治课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多党合作和参政党建设面临许多深刻挑战。从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和信息网络化使各种文化、思潮的交流和碰撞日益广泛、直接,不同形态政党制度的相互影响日益深刻,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构成了外在压力。从国内环境来看,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所有制性质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和愿望日益强烈,这给参政党建设和履职带来了新课题。从党际关系来看,随着时代发展和历史方位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正大力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从参政党自身来看,新一代代表人物已成为参政党领导班子的主体;原有阶层的变化和新社会阶层的兴起,使参政党成员的构成日益复杂,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日趋多元化。以上种种在给参政党建设和履职带来生机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共产党明确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战略部署;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共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统一战线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统战工作条例》)。对参政党而言,这既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一方面为参政党建设和履职打开了巨大空间,因为对执政党和国家而言,政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制度安排和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提升多党合作能力是提升执政党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参政党建设和履职带来了严峻挑战,因为治理与统治、管理相比,一个最大区别是主体多元化,以前只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企业、媒体、社会组织、智库乃至每个公民也都作为主体参与进来。在这种情况下,参政党如果不能主动作为,其制度空间就可能被逐渐挤压[4]。尤其是面对作为新兴政治参与渠道和意见表达通道的社会组织、新媒体和新型智库,参政党的传统优势(包括智力优势、渠道优势等)正在不断受到挑战。“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一方面为参政党建设和履职提供了重要机遇,政党协商的地位更加凸显、形式更加丰富、渠道更加畅通、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参政党主动协商的空间更大,并且协商民主由中高层向基层、由政治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和推进,大大拓展和深化了参政党发挥作用的空间和层次;另一方面给参政党建设和履职尤其是对参政党的协商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主监督这一长期以来参政党履职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步成为新时代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发展乃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5]如何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从理论上作出回答。因此,加强参政党理论研究,构建参政党理论体系,不仅具有重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

作者:黄天柱     责任编辑:吴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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