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理论”在新时代的高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的马克思主义,本质上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它是“人民的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的汇集和凝结。马克思把自己时代和人民的现实关切,升华和凝结为理论主题和毕生追求。可以说,坚守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初心和灵魂。
“人民的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他号召全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些重要论述,是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继承和发展。
追求人的幸福是自古希腊以来思想家们的永恒主题,马克思继承了这一主题。但古希腊思想家所追求的幸福,主要是“个人的幸福”,如伊壁鸠鲁就认为,幸福是肉体无痛苦和灵魂无纷扰。真正把“人民的幸福”作为出发点和追求目标的,正是马克思。在高中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立下了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的志向,并强调要把“人类的幸福”与“自身的完美”结合起来:“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过得也完美。”在写作博士论文时,马克思自称愿做为人类带来幸福而牺牲自己的“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可见,实现“人民的幸福”是马克思的初心所在。在其光辉而伟大的一生中,马克思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家庭和幸福去践行这一初心。
马克思主张,幸福就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大学毕业后,刚走上社会在《莱茵报》工作的马克思,就因关心农民的疾苦和幸福而“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为了解决使自己“苦恼的疑问”,马克思写作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这部著作的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自己的哲学不再是抽象的思辨,而是为历史和人民服务的新哲学——废除“人民的虚幻幸福”,追求“人民的现实幸福”。在随后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深刻认识到人处在异化劳动——“非神圣形象”的统治之中,而在异化劳动中,人“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也就是说,在异化劳动之中,人彻底失去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为此,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特别强调:全世界无产者必须联合起来,建立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才能变“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为“活动着的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才能真正实现人的现实的幸福。在此意义上,只有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才能“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也就是说,“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最终获得真正的自由解放和现实的幸福。由此可见,自马克思主义创立伊始,就将“人民的幸福”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伴随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发展历程,这种对人民立场的坚守,始终是其不变的初心和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