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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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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强监督——确保出台一个执行落实好一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缺乏有效的监督,党内法规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

  其一,要明确党内法规监督的主体。一方面,要根据党内法规类型,确定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具体机构,确保每一部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党组织、党的部门及具体工作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有效保障各方主体的监督权力,尤其要动员普通党员、群众来监督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各方力量的监督动能,群策群力推进党内法规监督工作。

  其二,要优化党内法规监督方式。要健全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常态化;要完善专项监督检查机制,聚焦重点党内法规、党的重点机构、重点群体开展精准监督;要优化联合监督检查方式,有效整合党内督促检查、党内监督等制度资源,推进党内法规监督检查与党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等工作有机衔接,以最小监督成本,获取最大监督效益。

  其三,要重视党内法规监督结果应用。要将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建立关联,将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使党内法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切实影响力。要健全党内法规监督问责机制,对党内法规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责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问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4、促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公开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让党员明确知悉党内法规的相关信息,公开即是基础一环。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统一发布平台”,并“做好党内法规制度降密、解密和汇编出版工作”。

  一要公开党内法规制度文本,使其成为各级党组织、党员的行为遵循。除涉密内容外,党内法规内容均应公开。公开是学习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可以明确自己行为的边界,知晓何为可为、不可为,何为必须为。

  二要公开党内法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预防警示功能。譬如,中央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组织、党员给予点名道姓通报的做法即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发挥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公开责任制。要根据党内法规的类型,确定党内法规公开的责任主体,并健全责任制,对履行党内法规公开职责不力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予以追责。

  四要完善党内法规公开方式。要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公开党内法规信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内法规定期汇编机制,由各党内法规制定机构定期出版党内法规汇编。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功能价值及具体内容,让全社会来共同关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问题,共同监督党内法规实施,形成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强大合力,使党内法规在深入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效提升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中发挥应有作用。

  5、实保障——让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更加有力

  党内法规制度要达成预设效力,离不开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一要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要落实落细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凝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共识;要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群策群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选择性激励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作为党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内法规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

  二要加强组织机构保障。组织机构建设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各党内法规制定主体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并着力提升其履职能力;无党内法规制定权限但承担党内法规实施责任的各级党组织也要确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责任机构、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能够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同时,还要加强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

  三要强化人力保障。要着力建设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内法规专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依托各方面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队伍,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要依托党建学、法学等学科加强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与人才培养单位联合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潜力的后备人才队伍,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长效支持。

  四要完善资源保障。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完善党内法规数据库,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要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财政及相关配套支持,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长效、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一远 肖金明,分别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山东大学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党内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4ZDC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陈一远 肖金明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