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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基础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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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思想史研究来说,梳理思想命题和事件、描绘思想联系和变化、勾勒思想底色和特征,还只是初步工作。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思想命题和思想事件?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思想联系和思想变化?为什么会呈现出这样的思想底色和思想特征?也就是说,不仅回答“有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

  一方面,我们需要探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观念背景。思想史上的命题和事件皆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们都能在思想进程中找到对它们产生直接作用、构成其直接原因的理论知识。不仅如此,思想命题或思想事件的发生还跟当下社会的“一般观念”有关。正如葛兆光教授所言,这种“一般观念”不一定表现为清晰的学术话语,而是往往蕴含于日常的习俗看法之中,成为“最普遍的也能被有一定知识的人所接受、掌握和使用的”普遍知识和思想。但是,它们却能构成一张“筛网”,决定着至少制约着作为知识表述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聚焦点和倾向性。在这个意义上,要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思想事实及变迁,不仅需要深入当时的德国观念论哲学、英国国民经济学以及弥漫欧洲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等理论体系,而且需要深入当时人们普遍接受的日常社会观念去寻找原因。

  另一方面,还需要探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时代背景。毕竟,在探访思想及其演变时重视但不拘泥于观念本身,而是注重挖掘其赖以成立的物质状况或经验事实,这恰恰是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的方法和要求。马克思恩格斯甚至认为:“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并不承诺更多的东西。既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部分,既然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组成环节,那么,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上的命题和事件必然奠基于现实的历史活动之中。这方面的研究也就需要在观念层面对此有所反映和反思,并在实际状况中确认促使这些伦理思想不断生长的事实根据。

  从因果性上解释一个思想命题或事件的缘由,还不足以充分理解它们对于整个历史进程的经验意义,不足以充分阐释它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和现代伦理学的理论价值。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研究必须向纵深拓展,澄清那些命题与事件对于人类历史和知识体系的意义。也就是说,除了回答“有什么”和“为什么”,还要回答“意味着什么”。

  马克思恩格斯说:“当人们谈到使整个社会革命化的思想时,他们只是表明了一个事实: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旧思想的瓦解是同旧生活条件的瓦解步调一致的。”这说明,正如只有从思想的历史现象中准确地联系到人类历史活动的经验规律,我们才能准确地理解,一个思想命题或事件究竟处于怎样的历史阶段、一种具体的思想变化或特征究竟蕴藏着怎样的历史趋势,进而,我们才能完整地理解它们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本身的过去与未来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思想史研究中,虽然对历史规律的揭示依赖于历史现象的素材积累,但我们却无须等到所有的现象都被描述殆尽之后,才能谈论这一主题。毋宁说,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历史意义是可以从它所揭示的人类伦理活动的主要特征和时代背景中逐步呈现的。而后续新的历史事件和文献材料的产生,则是对这种历史认知的进一步印证或修订。

  历史学家克罗齐说:“没有叙事,就没有历史。”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一般的历史研究,更适用于思想史研究。因为,思想史的对象(即,思想)本身就是叙事的表现和产物。当我们以思想史的方法介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不仅需要建构历史的叙事,而且需要建构道德的历史叙事,将那些关于道德的思想事件整合为一个有意义的话语系统,从而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主要命题、事件及其主要变化和特征找到它们的历史方位与历史意义。

  (作者:李义天,系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研究”[17ZDA0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李义天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