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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参与、见证、推动中国教育发展改革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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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进参与和见证了中国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率先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发出设立教师节的呼声,见证并推动了设立教师节的整个过程。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立法工作也凝聚着民进人的心血。

  1981年11月,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民进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人包括:民进中央第三任主席、全国政协第六届副主席叶圣陶,民进中央第四任主席、全国政协第六届副主席、第七届和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曾任民进中央副主席的徐伯昕、吴贻芳、葛志成、叶至善,曾任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的张明养、柯灵、方明。提案主要发起人及撰稿人是方明,时任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分党组书记、民进中央常委。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提案后,还在多个场合积极呼吁。

  1981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又一起向习仲勋同志提出设立教师节,习仲勋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写报告向中央请示。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

  1983年6月,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包括方明、葛志成、霍懋征、段力佩在内的民进19位政协委员再次联名提交了《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提案由中宣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表示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2月,由教育部部长何东昌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宣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请示作了圈阅。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1984年,全国教育工会、民进和全国政协教育组联合开展了调研,提出:必须抓紧教育立法,制定教师法,用法律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1986年2月,全国教育工会、民进中央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共同组成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民进21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尽早制定<教师法>案》。

  同年,联合起草小组写出了教师法草案(一稿),通过全国教育工会和民进中央两个渠道,组织了约有一万人参加的讨论,随后又写出草案的二稿、三稿、四稿。

  为使教师法尽快出台,1988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葛志成联名作了“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大会发言,引起委员们的强烈共鸣,16次响起掌声。经反复修改论证,1993年10月31日,教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民进还先后还为义务教育法、职业技术教育法、学前教育法等教育立法工作献计出力。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的提案》更是直接促成了教育法的修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进将按照新时代对参政党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一如既往为中国教育鼓与呼、践与行。

作者: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