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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发布时间:2019-02-27  来源:《求是》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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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系统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个坚持”。这“十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发展道路、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首要任务、基本方针、科学方法、重要保障、“关键少数”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构成了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满足人民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展的美好生活需要,针对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多的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聚焦发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管总的,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既要从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中吸取丰厚滋养,又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照搬照抄,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要在“三个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三个一体建设”上用劲,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统筹推动的新局面。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宪法乃九鼎重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权威,不断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这十六字基本方针,既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又明确了每个环节的重点要求,形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形象地用水流与水源的关系来说明“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这是法律真正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的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历史上像包公、海瑞这样的清官,老百姓都推崇他们为“青天”。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坚持德才兼备。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境界。

作者:本刊编辑部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