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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亟待建构的行政文化》学习体会

来源:民进北京市委办公室    作者:高飞   日期:2013-10-28  

刘新成主委《忠于职守:亟待建构的行政文化》一文,指出了作为一名公务员应具备的最基本品质——敬业忠诚、恪尽职守。文章深入剖析了“忠于职守”的内涵及其实践路径,从文化建设的高度,指出目前解决作风问题,应当把“忠于职守”作为核心理念来构建。

文章指出:“忠于职守”包括两个要义,一是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二是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在第一要义中,要明确何为“职守”。所谓“职守”,是指“职位”、“职务”、“职权”、“职责”四者合一。通过对这段话的学习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以下两点体会:

一是明确“忠于职守”并非只是“坚守岗位”。要全面理解自己岗位的内涵,特别是岗位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就是要清晰地理出本岗位所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应当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所赋予的相应权力。人们总说态度好是第一位的,这当然没有错。但是仅仅只是态度好还不够,不仅要把交代的事情做好,还要主动谋事,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妥善化解矛盾,胸怀大局,致力于工作创新。简言之,就是要有一颗进取的心,在工作中做出成绩,让此项工作在自己的手上有所发展。这才是“忠于职守”在态度方面的高端体现。

二是提倡“全程有责”的工作理念。刘主委文中提到的“差不多”主义就是提倡“全程有责”的反面例子。机关的很多工作都是众人多部门协同完成,在工作中确实存在“各扫门前雪”的现象,今后工作中应当提倡“全程有责”的工作理念。即机关整体工作从开始时起到结束时止,都是自己工作职责所在,而不仅仅是“交上作业”就万事大吉,还要全程跟踪,直到该项工作彻底完成。只有每个人都有“全程有责”的理念,才能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每个环节的沟通结合才能精准,工作才可能完美到位。

忠于职守的第二个要义是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我的体会也有下列两点:一是“忠于职守”并非只是“遵纪守法”。我们身为公务员,遵纪守法应该是基本要求,更应该在道德层面,在理想信念层面有更高的追求。要在做人做事方面时时抱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心对人具有强大的约束力,我们所提的敬畏心不是对上级的敬畏,而是对权力所赋予的职责的敬畏,对忠于职守的人和事有崇敬之心,对于渎职违规的人和事有厌恶之感。只有抱有着敬畏之心才能充分发挥出刘主委提到的“纵向阻断”,也就是上下级之间有所制约的作用;只有抱着敬畏之心才能做到除了忠于人民的事尽心去做、其它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二是忠于职守还是个人价值的具体体现。忠于自己的职业,一丝不苟的完成工作,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我们自己,因为忠于职守表现出的是一个人的责任感和忠诚度,只有忠于职守的人才能够被信任,才能够委以重任。

总之,刘主委的《忠于职守:亟待建构的行政文化》一文发人深省,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为谁工作、为什么工作和怎样工作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打造机关行政文化软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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