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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吉林省委会召开八届十二次常委会议

发布时间:2021-0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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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民进吉林省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市南湖宾馆召开。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吉林省委会主委薛康,民进吉林省委会副主委段维智、谷峪、张景元、禹平,民进吉林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薛康主持。 

  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民进十四届十四次中常会和中共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了市级组织换届工作,审议通过了《民进吉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以及《民进吉林省委会关于2021年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 

  薛康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贯通历史、现实、未来,贯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全省各级民进组织和广大会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贯彻落实民进十四届十四次中常会和中共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自身建设和履职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使命。

 

  薛康强调,换届工作关乎多党合作事业长远发展。要把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当前自身建设的重大任务,作为对自身建设成效的重大检验,充分认识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性、规范性和复杂性,突出政治站位。他要求,各市级组织要发挥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换届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搞好同有关部门的协调。

  薛康要求,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我省民进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岗位人选的物色培养和选配。要规范换届工作程序,严格遵循人事酝酿、民主推荐、多方协商、组织考察、会议选举等必经程序,确保换届的严肃性、选举的公正性。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发挥会内监督作用,严明纪律规定,严肃执纪问责,毫不松懈地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段维智就《民进吉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民进吉林省委会关于2021年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两份文件的起草背景、依据、原则以及贯彻落实两份文件要注意把握的相关事项做了解释说明。

  张景元传达了民进十四届十四次中常会精神,重点传达了蔡达峰主席在中常会上的讲话要求。

  在常委会之前,召开了民进吉林省委会八届二十四次主委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

作者:雷洋     责任编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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