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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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关于做好评选推荐民进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的通知

  民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当前,抗震救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在这场突发的巨大自然灾害面前,我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团结一心,竭尽全力,以各种形式投身抗震救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广泛宣传在抗震救灾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进组织和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会员不断巩固政治交接成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会中央决定对我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中央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会中央主席办公会议领导下工作,罗富和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王佐书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有:秘书长赵光华、办公厅主任吴新秋、组织部部长王建国、宣传部部长高保华、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刘志奇、北京市委会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吴文彦。

  二、评选推荐的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在抗震救灾一线解救被困群众、救治伤病人员、安置受灾群众、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加强卫生防疫、降低次生灾害威胁、抓紧灾后重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监管、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好宣传报道,以及在抗震救灾非一线以多种形式为灾区抢险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捐款捐物、献计出力,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地方组织(省、市、县)和基层组织;优秀会员的评比推荐对象为地方组织(省、市、县)和基层组织负责人,民进会员。会中央主席、副主席和省级组织的主委不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推荐。

  (三)评选推荐名额

  此次拟表彰民进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6—8个,民进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100—120名。评选推荐名额,抗震救灾一线和非一线的民进组织应有所区别,直接和间接参加抗震救灾的会员应有所区别,条件不足时可以空缺。具体分配如下:

  先进集体:可以是省、市、县级组织和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四川省委会:2个;甘肃省委会、陕西省委会、重庆市委会:1—2个;其他省委会1个。

  优秀会员:四川省委会:20名;甘肃省委会、陕西省委会、重庆市委会:4—6名;其他省委会:1—3名。

  三、评选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评选推荐为民进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1、地震发生后,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民进中央的部署及要求,迅速组织会员全力抢救生命、救治伤员,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领导得力,指挥部署有方,成绩显著;

  2、积极带领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民进界别优势,围绕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开展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出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国分忧、为民解难,成绩显著;

  3、灾后迅速联系下级民进组织和所属会员,关心慰问受灾会员,克服困难坚持开展会务工作,努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团结凝聚会员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成绩显著;

  4、在抗震救灾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

  (二)优秀会员的评选推荐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评选推荐为民进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

  1、抗震救灾指挥、协调有力,完成任务出色;

  2、为抗震救灾献计献策,提供决策参考,发挥重大作用;

  3、不顾个人安危,积极保护和抢救他人生命,帮助群众特别是儿童、学生疏散转移,成绩显著;

  4、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成绩显著;

  5、危急时刻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成绩显著;

  6、为灾区预防次生灾害、做好灾后重建提供帮助,成绩显著;

  7、协调、配置、使用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保障及时,监管有力,成绩显著;

  8、培训灾区教师、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提供心理救助,成绩显著;

  9、深入抗震救灾一线进行采访报道、文艺创作,成绩显著;

  10、恪尽职守,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事迹感人; 11、以多种方式为灾区捐款捐物,竭尽所能,贡献突出;12、在抗震救灾中作出其他贡献。四、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1、高度重视,逐级做好推荐工作。各省级组织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做到周密组织,认真落实,将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崇高思想境界、凝聚全会力量的过程,激励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为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2、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各省级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抗震救灾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评选推荐名单确定后,须经省级组织公示无异后方能上报。

  3、认真备好材料,如期上报中央。请各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认真填写推荐表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省级组织汇总、排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会中央组织部。请于2008年11月5日前将推荐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

  4、统一研究,决定评选结果。由会中央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级组织上报的评选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统一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并作出表彰决定。

  联 系 人:邱江霞、张萌萌电 话:(010)64605030—236、231 邮 箱:zzhb@mj.org.cn 地址邮编: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100125 附:《民进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民进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推荐表》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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