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家级赤水河流域综合 保护与综合管理示范区的建议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位于川、滇、黔三省接壤地带,地跨4个地级和13个县级行政单位。全长444公里,流域面积18932.2平方公里,河流总落差1588米,河口多年平均流量309立方米/秒。赤水河流经的13县总人口1028.4万人,人口密度273人/平方公里,现有143.5万人贫困人口,6个国家重点扶贫县。
赤水河孕育了茅台等中国酒文化的杰出代表,是长江上游自然环境保持最好的流域,是一条洁净、自然流淌的生态河。赤水河茅台上游至今生态保存完好,水质无污染,富含对酿酒有益的微量物质,水质达到II类标准。赤水河也是唯一干流无坝的长江支流,保持自然河流特征,是长江上游珍惜、特有鱼类的主要栖息地或产卵场。赤水河流域保存有世界同纬度地区最好的常绿阔叶林带。已建成3个国家级、1个市级,7个县级自然保护区。
赤水河流域是重要的生态旅游胜地,存有许多古人类遗址、古文化遗址和革命历史遗迹,具有重要的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价值。
当前,赤水河生态环境面临的潜在威胁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粗放工业化导致的环境威胁
资源型重污染工业优先发展。流域内大多数县、市处在粗放工业化发展阶段。由于资源禀赋和区域内经济发展差异,以矿产资源开发,特别是煤炭和硫铁矿资源开发为主的资源型重污染工业成为流域上、中游各县的主导产业,对中游的美酒基地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对中、下游的旅游产业发展带来负面作用。因此,流域上、中、下游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急需统筹协调,实现流域产业结构高级化、轻型化,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
2.无序城镇化引起的环境威胁
赤水河流域城镇化发展迅速。赤水河流域城镇化水平低,仅为16.45%(2005年),其中古蔺县仅为0.52%。预计,未来流域内城市化率每年增加1%左右,流域内每年将新增170万吨生活垃圾,4.3亿吨生活污水。如果城镇生活污水基本直接排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是赤水河流域水质恶化的巨大隐患。
城镇化发展迫切需要进行流域城镇化综合规划,使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城镇污水、固体垃圾的处理设施发挥最大的经济与生态效益,使城镇人口规模与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相一致。
3.深度贫困化和水土流失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
赤水河流域是中国西南部生态型贫困区域。流域内有6个国家级贫困县,流域贫困人口约125万人,占中国贫困人口的1/20,是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地区之一。
流域上游喀斯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是石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贵州毕节、大方、金沙、仁怀、遵义、桐梓六县(市)喀斯石漠化面积152750.89hm2,石漠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贫困导致的生态破坏型土地开发利用在中、上游地区依然严重。
上、中游地区深度贫困与水土流失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退化相互作用的结果,很难单纯依赖贫困地区内部的力量解决。通过流域上、中、下游的合作,综合考虑贫困与环境治理的关系,兼顾各区域的利益,对解决贫困与水土流失问题意义重大。
4.流域不同发展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缺位
尽管流域的各级行政区域,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制订了相应的发展与保护规划,三省有关部门还进行了发展和保护议题的相互协商,但是,缺乏从流域整体角度进行衔接和协调的机制和模式。由于行政区划、经济发展和资源禀赋差异,流域的上、中、下游很难形成统一的保护与发展规划。上游地区资源型高污染工业为首选,中游地区是中国的美酒基地,下游地区生态保护成为核心问题,必须从各区域发展实际出发,进行各种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保障流域的整体利益。
从行政管理职能上,流域内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进行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也没有根据综合规划,指导各部门和各区域进行规划管理的协调机制。现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缺位,导致各部门之间沟通不够,各地区发展规划不协调,规划修编不及时,未考虑生态区域保护等等问题的产生。因此,流域的生态环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治理。
赤水河是小尺度流域中最典型的跨省流域综合管理单元,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借鉴意义,建议在赤水河流域建设国家级的“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示范区”,为中国探索流域综合管理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的实践案例。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尽快开展《赤水河流域综合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流域综合管理基本原则,以各部门和各区域已制定的规划为基础,从流域整体出发,衔接、协调和修改各相关规划,制定《赤水河流域综合保护与发展规划》。在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参与式方法编制,保障各方利益。规划中应包括:
1.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区域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与社会与经济状况等;
2.人口与城市化发展战略;
3.生态区域评估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确定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
4.产业选择与布局:确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基础性产业;
5.区域、部门与专业规划的整合与协调:以流域综合规划为核心,整合、协调和修编流域现有各类规划;
6.污染控制与治理:流域污染减排的总量设定、目标分解与污染治理综合措施;
7.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方案;
8.国家级《赤水河流域级综合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
第二,尽快建立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与保护协作机制。
构建黔、川、滇三省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多方参与协作机制与管理模式,统一流域发展与保护策略。开展广泛的协作机制讨论,建议从以下方面开展:
1.三省共同成立赤水河流域保护与发展协调委员会;
2.三省携手设立保护与发展协调办公室(联系处或秘书处);
3.三省联合制订关于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的章程与文件;
4.建立网络、论坛、简报、定期会议等信息共享平台;
5.研究流域立法的可行性和立法模式;
6.三省联合或分别制订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与发展的法规或条例;
7.三省人大依法监督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
第三,推动多方参与的流域综合管理与生态保护。
鼓励利益相关方参与综合流域管理机构,促进社团组织、公民和企业参与流域综合管理,明确其权力和义务,制订具体参与的程序性规定。主要应包括:
1.推进企业参与赤水河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
2.探讨和建立企业与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
3.建立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工业企业示范和推广;
4.建立社区参与的可持续农业产业发展示范;
5.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建立公众监督与建议平台。
(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