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问题的建议
各位委员: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向城市,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问题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推行以来,很多城市出台免除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用等政策,使得义务教育阶段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据统计,目前全国14周岁及以下进城务工农民的随迁子女数量达到1403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达到20%左右,在一些外来人口聚集的省、市地区甚至超过了当地户籍儿童的数量。这一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一、随迁就读是当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面临的严峻问题
据2005年我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已有81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儿童随父母进城就读,比2000年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193万,增幅高达31%。2000年,北京市中小学共接纳外来人口子女就读近10万人,到2006年底,已迅速攀升至40多万,其中就读于北京市小学的外来儿童数占北京市小学生总数的41.3%;广东省2006-200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达206.4万,比2005年增加了26.4万,占全省中小学生总数的13.49%;新疆乌鲁木齐市2007年接纳农民工子女达8万名,占到该市学生总数的1/3。数据表明,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问题在我国的东中西部地区都日益凸显。
在城市,农民工子女短期内大量涌入,造成城镇中小学普遍出现“大班额”、义务教育资源紧张,使五年前出台的“以流入地为主”、“以公立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难以为继。在北京、上海等地,农民工子女就学已造成义务教育资源紧张,部分城区的教育财政已不堪重负。在农村,中小学校生源锐减甚至难以为继,教育资源大量闲置浪费,教育质量下滑。以致造成新的教育资源配置难题,使得近年来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办法、两免一补政策以及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教师编制管理等政策,都受到直接的挑战。
二、随迁就读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
由于我国农民工群体的整体就业能力偏低,主要从事一些脏、重、累的体力劳动,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生存状况一般处于社会最底层,难以真正融入城市主流并获得心理归属和身份认同;而他们在城市的所见所闻、所感受到的与城市居民生活间的巨大落差,必将造成其心理失衡与心态偏差,这些问题将对城镇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农村大量儿童及青少年的离土离乡,不仅使我国农村“空巢、空村”的现象将进一步加剧,农村土地将可能出现更为严重的荒芜与闲置,粮食安全问题将受到威胁;同时还将使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失去宝贵的人力资源,缺失发展的动力支持与后劲,“老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问题非常突出。
这些问题的累加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层影响农村的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阻碍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解决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问题不仅仅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更是直接影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完善“两为主”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城乡教育资源,培育优质县镇中小学校。调整和完善政府工作评价导向,推行“两为主、两考核”。不仅要考核流入地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数量和就学质量,也要考核政府留住儿童在本地接受教育情况。解决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问题,就是要把农村学校办好,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推进力度。鼓励省市名校到城郊、县城和乡镇办分校,推行托管办学模式,着力引导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县镇流动。与此同时,要认识到农村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因此,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中小城镇建设,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这样不仅可以缩小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城乡质量差距,持续满足农民群众(含农民工及其子女)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而且可以从源头上保障新农村建设有充足且可持续的人才资源,为实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作出贡献。
第二,试行“教育券”,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作为过渡性政策,建立中央政府、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共同分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协调分担机制。建议率先在农民工子女中试行“教育券”,中央政府从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经费中拿出适当份额,设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基金”并转化为“教育券”,学生流动到哪里,就将教育经费带到哪里,实现“钱随人走”。
第三,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大力扶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教育投入不足和公众受教育需求多样化的产物。目前,我国的民办教育主要涉及领域是职业教育和应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又多属盈利性较强的“贵族教育”。面对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的发展趋势,鉴于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建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有效地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义务教育领域。十七大指出,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目前,我国约有1.5亿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员的子女约有近3000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约占我国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五分之一。为此,我们应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任务,政府应按照公办教育的标准,根据生源情况统一拨付教育资金,扩大民办教育的容量,实行“费随人走”,逐渐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多样化需求,逐步解决生源不均衡问题和教育资源利用不均衡问题。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民族未来。普及义务教育是起点公平和机会均等的见证,是新阶段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我国教育发展的时代性,尊重教育发展中的多样性,关注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和切身利益。我们相信,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每一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