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在京举行王佐书出席
2010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下午在京举行。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出席聘任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各位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是促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创新和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做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强化对全国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胜俊向特约监督员简要通报了去年以来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他说,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全国法院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大力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是“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人民法院人民性、能动司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部署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眼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廉洁,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对各项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并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大力加强司法业务、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管理。
王胜俊对特约监督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当好法院工作的督察员。特约监督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实做好,促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当好社情民意的调研员。特约监督员要注重发挥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群众呼声,广泛汲取群众智慧,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三是要当好司法工作的宣传员。特约监督员要充分发挥既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又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理念、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人民法院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使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增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孙怀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楼志豪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的决定》。聘任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
民进北京市委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毛桂芬,民进中央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涛,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肖鸣政,民进中央委员、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臧铁军等四位民进会员接受聘书。
九三学社成员、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致公党中央委员王增祺代表特约监督员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的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共60名,既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又有基层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