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关于在全会开展“口述会史”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23日)
民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会史资料的抢救收集整理工作,抓紧还清“老账”,充分发挥会史资料的“资政育人”作用,在纪念我会成立65周年之际,会中央决定在全会开展搜集整理口述会史资料的工作。
一、开展口述会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多党合作事业和我会事业的发展,会史工作越来越显示出其为时代立鉴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代越发展、社会越变革,越需要“以史资政”、“以史鉴今”,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清醒和坚定。口述会史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是由“亲历其事者娓娓道来”的口述回忆,往往比当事人的回忆记录更有价值,作为一种历史陈述,口述历史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叙述的历史的可靠程度。因为口述历史除了反映和体现时代特色及历史亲历者们的认知与视角的价值之外,还具有一定的甚至极高的史料价值。口述会史从不同角度反映广大会员对我会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看法,蕴含着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有利于我们冷静地观察和反思历史,从历史事件的演变和历史人物的沉浮中获得解决现实问题的智慧和才能。
二、开展口述会史的主要内容
在继续做好建国前我会史料征集的基础上,广泛征集和整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亲历、亲见、亲闻”的会史资料。这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新要求。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多党合作事业和民进事业都取得了重大发展,都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引以为戒的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很多来源于曾经发生的鲜活实践,来源于人们对这段历史的回忆和思考。因此,做好新中国成立后会史资料工作,从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中得到启示,以史资政,以史育人,少走弯路,显得十分必要。
三、开展口述会史的方式
口述会史主要以工作人员访问当事人、当事人自己口述、工作人员整理为主,辅以当事人撰写、当事人的家属和同事等对其所述事件的记录和回忆等形式,留存方式是录音、录像及其整理的文稿。
四、开展口述会史的要求
各地方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对本级组织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历任主要领导同志、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等进行梳理,列出采访或约稿的名单,确定口述人,对通过录像、录音、记录等手段搜集到的相关会史资料,及时整理,争取在2012年编辑出版一批会史资料选集。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