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要“走出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采访朱永新
2011年7月29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报道《朱永新:文化要“走出去”——访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多次明确提出要促进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让文化产业“走出去”,对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奠定强国基础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当下,我国文化“走出去”的现状如何,实现“走出去”战略的突破口又在何处?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以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界为主体的参政党——中国民主促进会,将文化“走出去”战略作为重点调研专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与解析。
改变“逆差” 建设文化强国
记者:朱主席,请问“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也就是文化“走出去”战略,为什么如此重要?
朱永新: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文化发展的现状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称。
实际上,文化“走出去”作为一个国家战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从十四大提出经济“走出去”战略开始,文化“走出去”战略就同时提了出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深刻指出了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作为“一个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在“深刻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改变一个民族的命运”中的重要作用。
可实际上,最近这些年来,我国的经济“走出去”,尤其是中国制造已经在全世界非常有影响力,但是,相对于经济的顺差,文化走出去的力度却非常不够。我这里有一些数据。比如,韩国安东大学文化产业专业教授前不久在中国的一次论坛里面讲到,人口不到6500万的韩国,它的文化产业的输出已经远远走在中国的前面。2009年,网络游戏出口额是中国的10倍,电影的出口额是中国的7倍,新闻出版、电子音像、艺术品产业的对外输出也走在中国的前面。文化领域的贸易逆差和经济领域的贸易顺差,对比十分明显。以图书为例,2008年我们引进了图书版权15776种,而同期向外输送的图书版权只有2440种;2007年我们图书期刊进口是2亿美元,但是出口却只有3700万美元,以至于英国的前首相撒切尔曾经讲过,中国不会成为世界大国,因为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所以,我们要真正地成为世界大国,光出口电视机是不够的,光出口经济产品是不够的,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文化也应该走出去,应该汇入世界文化的海洋之中。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优秀的文化、强大的文化,是不可能真正地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的。
分析现状 屏障不容小觑
记者:民进中央对文化“走出去”战略进行了深入调研,那么,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呢?
朱永新: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第一,从国家层面对文化“走出去”的战略还缺乏一个总体的规划。尽管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走出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战略思想上、目标上还不够明确,中央和政府的责任和目标也有待于明晰。
第二,政府之间的配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协调。国家层面有多个部委负责文化“走出去”,这些部门还需要加强高效、统一、协调、配合,因为有一些行业、文化单位往往各自为政,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比如,在国外华人比较多的地方,春节演出的“撞车”现象比较严重,国内的一些演出团体为了拿到合同,竞相压低演出价格;出版单位在出口的时候也是相互压价,版权进口的时候则相互抬价,导致出版物出口的价格下降,版权进口的费用不断上升,最后国外出版文化机构“渔翁得利”。
第三,文化“走出去”的具体政策措施还有待于完善。尽管国家最近几年先后出台了一些鼓励文化出口的政策,但是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对外文化贸易的政策扶持体系。我们需要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审批程序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方面,文化企业因为无形资产比较多,实物资产比较少,所以贷款很难,导致经费支持比较困难;在税收减免方面,近年来,文化产品的出口退税逐步降低,比如书报刊从17%降到13%,现在又降到了11%,税收出口退税比较低;另外审批程序上也非常复杂,因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审批程序比较繁琐,有些国外演出档期又很紧,文化产品交期比较明确,所以,有时会影响对外文化演出、对外文化交流。另外,部门的规章和相关政策衔接配套还不够,省级以下的地方性的扶持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制定与完善。此外,文化产业监管的分类标准、指标体系、文化资产的评估办法也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第四,文化“走出去”的平台和管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整合和拓展。现在文化交流项目大部分是政府主导的非营利项目,所以,送出去的多,卖出去的少,即使为数不多的商业演出,由于前面几大原因,商业运作的管道、手段比较落后,收入很低。比如,2009年海外演出16373场,商演的受益只有7685万,平均每场不到5000块钱,他们也统计过,我们国家的文化演出,海外演出价最高的杂技、芭蕾舞“天鹅湖”每场只有3万美元的收入,而柏林爱乐乐团在上海演出价每场33万欧元;我们全部海外商演年收入只有7685万元,不到一亿美元,这个收入相当于加拿大太阳马戏团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还不到。所以,这个问题不容小觑。
另外,我们的商业化程度比较低,平台管道比较狭小。比如影视,目前影视比较畅通的管道只有长城平台和参与影视的交易展,版权的输入输出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成熟、有效的海外市场的营销系统。民间的文化机构也太少,数量少,规模小,而且缺乏真正懂得国际市场又懂得中国文化艺术的国际展演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同时,我们在文化交流方面缺少比较优秀的翻译,文化产品和经济产品不同,除了一些非语言类的文化艺术以外,比如图书、话剧等等都需要语言的桥梁,所以,翻译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一个重要桥梁。我们的文化能走出去、走多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用地地道道的外文、用外国人理解的方式恰当地表达我们文化的内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文化“走出去”的确是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现实。
对症下药 逐一破解瓶颈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文化走出去”战略,民进有何建议呢?
朱永新:首先要制定文化“走出去”战略规划,明确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从国家层面来讲,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科学编制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发展规划,并作为“十二五”期间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来部署。规划中要明确文化“走出去”的中长期战略目标,明确政策导向和重点工程、重点任务,列出线路图和时间表。要结合我国文化多样性、发展多阶段的特点,合理选择我国文化贸易的目标市场,明确国家与地方、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以及边疆省份的分工和任务,做到各有侧重,各有目标,避免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国家要注重从全局层面疏通管道、搭建平台、整体推进,地方则注重内容建设,提供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此外,要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作为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社会科学理论,对当前中国问题特别是“中国故事”的跨学科深度研究成果,以及中国优秀哲学文化传统走向世界。
其次,要理顺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建立了以文化部为牵头单位的“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但其对部门工作的整合力度还有待加强。建议该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分管领导牵头,以加强协调整合力度。在省市层面,应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文化“走出去”协调机构,领导和管理全省文化“走出去”工作。
第三,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建立对外文化宣传阵地。建立海外文化中心是世界很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通行做法。美国、英国、德国等在世界上都有上百个文化中心,其传播本国文化和价值观念、塑造国家形象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我国已在非洲、欧洲和亚洲的9个国家建立了中国文化中心(南北美洲和大洋洲尚无中国文化中心)。据了解,目前已经在建、商建和提出希望建设中国文化中心的还有将近40个国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要根据我国外交的总体需要,加强与驻在国文化机构的合作,面向国外主流社会,以展示我国悠久文明和当代经济、文化建设成就为主要任务。在建设布局上,要以欧美和周边国家为重点,辐射广大亚非拉国家,以形成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网络。要解放思想,探索建设中国文化中心的多层次、多方式模式,加快中国文化中心的建设步伐。就层次来说,可以官方、半官方、民间并存;就方式而言,可以和当地友好组织合作举办文化中心。
第四,要完善文化产品出口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的实施力度。近期,应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文化事业的责任和义务,为推进文化“走出去”提供法制保障;研究制订文化产品、文化资产评估办法,尽快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和金融资本对接;建立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数据统计体系,以及对外文化贸易数据库,为政府的制定政策和企业决策提供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条件,对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文化企业的销售人员、演出人员,在办理出国(境)手续上,可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做法。
最后,整合、拓宽管道,建立国际市场的营销网络和“走出去”服务平台。从国家和省市层面,要为推广我国的文化产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一是要加大政府牵头、文化企业参加的各种国际和国内的展会的力度,多组织一些像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2009年法兰克福书展(中国主题)这样的大型展会和活动,以提高中国文化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国驻外文化机构(包括使领馆文化处)的作用,为国内文化产品和项目牵线搭桥,进行各国和地区文化环境、广告政策、媒体结构关系、消费者喜好倾向的调查研究,定期出台“企业投资海外文化产业指导目录”,为文化企业投资海外提供导向和指南。三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国内文化产业机构与海外中介机构的合作,包括国际专业会展机构、经纪代理机构、专业刊物等,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已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势项目,不仅要进行商业运作,而且要大胆尝试虽有风险但收益更大的运作方式。还可借助现有海外华人文化传播资源,采取投资、合作、参股等方式,经营各类海外“中国文化城”、“中国书城”等,建立文化产品国际连锁经营网络。四是以国家财政支持的方式成立文化产品编译工作室,为文化产品提供高水平、高性价比的编译服务。
此外,文化的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文化“走出去”需要一个好的文化体制的配合。我国怎样推进大文化体制建设,如何更多地发挥民间的力量,调动民间力量参与中外文化交流,这些都是文化“走出去”战略中需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