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进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2年2月16日)严隽琪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因为这是民进历史上的第一次。首先我代表会中央领导集体对各位与会者表示欢迎,并衷心感谢各位为探索民进会内监督所付出的努力。正值龙年正月,在此我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各位在龙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昨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了民进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希望能对下阶段进行的换届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今天,会中央监督委员会成员和9个试点省级监督委员会负责同志以及其他还未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省级组织负责同志、组织部门的同志又聚集一堂,专题研讨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进会内监督机制。刚才,潘贵玉副主席、本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全面回顾了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的情况,其中也有对一些问题的思考。广东、上海两个省级组织作了大会发言,既谈了工作本身,又谈了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谈三个问题:
第一,充分认识会内监督是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的重要内容。
加强会内监督,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是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必然结果,是我会巩固领导班子建设成果、建立政治交接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是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增强党派凝聚力的内在要求。我们全会一定要充分认识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研究和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监督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我会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格局中,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从来不是彼此孤立,而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不断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创造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伟大成就。这在我们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时就有深刻体会,胡总书记的讲话不仅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成绩和经验,而且不回避面临的危险和考验,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巨大勇气。按照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要求,民主党派要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经验,就要求我们不断研究我会自身建设所面临的困难和任务,与中国共产党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相适应。近日参加中联部的一次会议,有同志提到现在是政党外交、民间外交、公共外交三位一体,国际交流中外国的一些协会组织也来中国的党校学习,对于中共的干部队伍建设,例如干部评议是怎么做的,以及后备干部建设情况都十分关心。我会多年来以党为师,扩大会内民主,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民进有序的会内监督机制,这些重要的探索是我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以及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更加明确,其内部组成、任务职能、环境条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特别是在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上,从主要依靠代表性人士的个人魅力和社会影响力向主要依靠集体领导转变。这并不是说代表性人士不重要,我们特别希望民主党派有一群特别优秀的、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但客观现实是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更明显地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这是不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进步。这个变化带来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是集体领导,而不是一个人作决策,所以我们需要制度的完善、民主的推进、意志的统一和效率的提高。如参政议政等工作,单凭一个口号性的意见而没有规范的组织行为是做不好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直是我会自身建设的重点。会中央大力强调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大力提倡群众观念、集体观念和民主观念;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上,比如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完善会议制度、改进决策程序、加强下基层制度等,都是我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但如何进一步巩固领导班子建设成果、建立政治交接长效机制,需要我们在制度设计上不断努力,其中就包括在加强会内监督机制和体制建设上不断向前推进。
同时,我们要关注到,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会员已逐渐成为我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继承了老一代的优良传统,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会员的民主意识、参政党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建设和会务工作有更高的期待,对会内各项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程序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在发挥个人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要进一步通过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的集体功能,对会内民主的期望也日益提升,希望民主党派更要讲民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建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监督是对自身的约束,也是承诺。研究室负责在多党合作理论基础上进行参政党理论研究,必需提供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支撑。这个题目的研究可以是开放性的,可以不断进行完善。我们的理论研究应该符合实际需要,会中央出了题目,组织部要积极加入,各级组织要积极参与,争取理论研究能解决和回答有关会内监督的一些问题。
所谓民主,以两人分苹果为例,要求得结果的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是“分者后拿”,就都能心甘情愿地接受结果了。这个例子说明,有时单从结果表象去考虑难以达到公平的满意度,只有使每个人都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这就是民主的含义吧。为什么要进行会内监督?就是扩大广大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最大限度凝聚全会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巩固全会的团结,促进和谐,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内部的监督机制和制度,也是我会章程对各级组织的要求。我们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主动提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政治文明发展的需要,尽管还有很多需要继续完善、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也反映了参政党建设进入了理性思考与实践的阶段。
第二,在实践中探索会内监督与有序推进会内民主。
2007年换届以来,我会积极学习借鉴执政党党建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以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作为组织工作的一条主线,一方面加强领导班子的决策民主和作风民主,另一方面继续探索加强会内监督。刚才潘贵玉副主席提及我在本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初代表会中央所说的三句话,希望“起好步、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第一句话“起好步”就是开拓创新,第二句话“把好度”就是顺势而为,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可能性、根据规律性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就是有思有行,多思考、多实践。今天召开座谈会就是集中进行思考,谈体会。这几年会中央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对会内民主进行了逐步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决策民主。几年来,会中央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制订了《民进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工作规则》、《中央委员会会议制度》,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形成了以主席会议、中常会、中央全会和全国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决策体系,以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研究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了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和中央常委的沟通协商,有效地贯彻了决策民主,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民主作风建设。会中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开展集体谈心,适时进行个别谈心,还与中央常委、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努力在领导班子中营造民主务实、团结和谐的氛围。制定了《民进中央领导下基层试行办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了会中央与地方组织、基层会员之间的联系,推动了各种工作关系的良性互动;制定了《民进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办法(试行)》,深入基层并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广大会员参与会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指导全会工作、凝聚全会智慧和力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探索会内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民进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会内监督,探索推进会内民主的手段和保障。至今,会内监督是在现有组织框架内实施,在组织部现有的条件下开展,既无编制,又无经费。目前会内监督主要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干部。会中央在换届后的第一年,即2008年底适时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选择将会中央领导班子执行制度和履行职能的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三年来,通过列席常委会、与中央常委和会中央机关部分负责人谈话的形式,征求对会中央领导班子和中央委员会的工作的意见建议。涉及到领导班子谈心会、联系基层、联系代表和会中央的决策等制度设计与执行;有的涉及到机关工作的作风和效率。实践证明,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助于推动会内民主气氛的形成。中央通过指导有条件的部分省级组织建立省监督委员会,来推动中央和省级的会内监督工作互相促进。
这些都是我会加强会内监督、有序推进会内民主、确保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有益创新和尝试,是符合民进自身情况和特点的。
第三,对会内监督的思考。
建设会内民主、加强会内监督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同时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步深入的实践探索过程,要在探索中推进和完善,因为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另外,无论是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以及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都尚在建设和完善中。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围绕参政党做好政治交接和提高履职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进一步研究会内监督的理论依据、主要任务以及由此带来的规则、程序、方法、保证措施等诸个方面的变化,使会内监督工作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
会内监督是组织监督还是民主监督,或者能否将会内监督定性为“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当然这个定性可以进行开放的讨论,它关系到监督委员会自身的产生程序、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在产生程序上,选举还是差额还是等额还是海选?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在中央委员会上进行等额选举,是委任的,所以说是有组织的;监督委员是兼职的;关于监督对象,目前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干部;是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专职干部执行制度情况、作风和履行职能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至于监督方式,当前根据民主党派的现实可能性,对下级是“有限巡视”,仅仅是巡一巡,看一看,因为地方党委和统战部具有更实在的监督手段和资源,但我们可以和地方统战部或党委沟通,这是可以做到的;对同级则是在一定范围听取干部“民主评议”后提出批评建议。因此理论问题还有待多党合作大理论的发展,这是一个客观的现实,但是我们还可以有自觉自主的作为、作法。比方说一般情况下评议大量都是肯定成绩的,在位时往往听到好话多,批评少,而领导班子扩大民主评议,是否必须要求谈一些不足。总之,会内监督还有许多待回答和待改进的问题。
“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互相促进”是本届会中央的既定方针。我们要把参政党的会内监督作为理论研究的重要题目。民主党派的自身监督要有一个定位。在实践中,我们第一要坚持和完善谈心会、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形式。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在严格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组织和成员的监督,扩大会员的知情权。使领导者主动置于广大成员的监督之下,让成员对每个领导者的思想水平、工作业绩有更多更通畅的评议的渠道和机会。第二,会内监督机制离不开决策机制的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我会的组织原则,我们要探索在现实条件下怎样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合作、发挥我会整体作用。全会各级领导班子要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集体领导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畅通会内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渠道。第三,会中央要探索怎样增强和扩大更多会员和各级组织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利用参加座谈会等各种形式为其发挥作用、实现自身价值提供平台和机会,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加大参政议政资源整合。
会中央希望,各地方组织都能发挥主动积极性,条件比较成熟的省级组织,要在与当地中共党委统战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序推进会内监督工作,并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给会中央也提供经验,更好地推动地方和中央相互促进,从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我会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今年是会中央和省级组织的换届之年。换届是我会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关系到民进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为换届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时间性都很强,所以希望中央监督委员会和各省级组织要考虑在加强会内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与确保换届工作有条不紊、风清气正、健康顺利地进行这两者之间找到结合点,探索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我们的目的是使换届政策的严肃性、选举的公正性和人选的群众基础均得到较好的实现,使这次换届成为一次团结、稳定、鼓劲的换届,成为一次让中共中央肯定、让广大会员满意的换届。
最后,感谢大家对民进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和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支持。也请各位一如既往地重视民进会内监督工作,及时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也希望大家可以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为不断完善会内监督的机制体制献计出力。
预祝这次座谈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