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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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产城一体化步伐促进民族地区劳动者就业  ——在全国政协第十八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加快推进产城一体化步伐促进民族地区劳动者就业

  ——在全国政协第十八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4年9月11日)

  姚爱兴

  如何推动城镇化率与就业率稳步增长是民族地区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近年来,宁夏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先后实施了区域中心城市、沿黄城市带、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和“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战略,采取规划引领、加大投入、产城融合、就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措施,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产城融合、就业充分的典型。但与东部地区相比,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一是城镇整体发展水平较低,集聚人口能力弱。据中国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宁夏五个地级市在全国294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排名除银川在166位,其余均在260位以后,且有三个位列后10位。2011年的城市竞争力指数排名中,银川尚在百强之列,说明增量竞争力明显不足。目前,宁夏没有市区人口超过200万的大城市,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和1万人以下的小城镇成为城镇体系结构的主体,城镇规模总体偏小,辐射带动作用和集聚能力较弱。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差距大,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聚集了全区80%的城镇和84%的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高出全区近12个百分点。其中,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分别为7504%和7058%。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经济发展处于较低层次,地方财政投入城镇化建设不足,城镇化率较低。山区一市八县城镇化率平均仅2685%,与川区相差3509个百分点。2012年全区各级财政对县城以上城市基础设施投入约5021亿元,乡镇投入只有559亿元。

  二是产业基础薄弱,就业支撑能力不强。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基础薄弱,链条短,吸纳劳动力能力弱。2012年底,全区城镇就业人员约为1342万人,仅占全区城乡就业人员总数的3895%。尤其是三产发展滞后,城镇发展活力不足,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

  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束缚了农民转移就业。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让农民难以在城镇落户定居,难以稳定就业;进城农民不能平等享受子女教育、城镇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创业贷款等城市公共保障和服务;进城农民在就业、工资、保险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农民工在城市民主权利缺失,大多农民工在就业城市没有行使过选举权,被排斥在社区活动和管理之外。

  四是培训体系不完善,影响了转移就业。由于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现行对农民的培训内容、方式不适合企业和城市用人要求,以及劳动力供求信息等原因,影响了农民转移就业。如2012年,宁夏农村劳动力培训706万人,占进城务工农民的比例不足10%,90%的进城农民没有接受过高水平的技能培训。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关乎国家和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协调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体现民族特色。对于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不能简单地照搬东部地区城镇化,应该坚持集约、绿色、生态、低碳等理念,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元素,充分利用民族历史文化,建设特色城镇,实现城镇化从“千城一面”向更加注重传承民族类文化、凸显城市特色转变,防止出现简单的“造城运动”,而忽视城镇化对促进人口转移和就业的作用,用特色吸引并留住转移人口。

  二是坚持政策扶持,拓宽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对于人口比较分散、资源支撑条件比较差的民族地区,中央应加大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的投入,增强城镇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增强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让民族地区群众也能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红利,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就业创业。要根据少数民族的人文特点,把以人为本作为城镇化核心,以造福百姓为目的,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着力改变“重物轻人”现象;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公共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企业直接对农民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农民技能培训,增强转移就业能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强监管,维护进城农民就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进城创业就业。

  四是坚持走产城融合,强化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仅仅是“造城运动”,没有“产”和“城”的融合,就会出现“空城”、“睡城”、“鬼城”。应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吸引人口、以人口集聚带动发展。发展中要注意既不能工业围城,更不能产城分离,而是坚持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合理配置产业、生活、生态等各类用地,提升城市集聚产业、吸纳人口能力,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大户集中,农民由一产向二产、三产业转移,把农民直接转化为产业工人,就地就近转移。依托城市社区和商贸企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物流配送、商贸服务、餐饮住宿、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农民转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五是坚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务工者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城镇化关键在于农民的市民化,需要借中央户籍制度改革的契机,建立起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应逐步将进城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就业援助和失业、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保留进城务工农民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不变;将民族地区纳入国家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付范围,更好地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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