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第十三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民进第十三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8日)
卫小春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们:
受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托,我向十三届三中全会报告监督委员会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部署,请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主要工作
组织建设是全会2014年的工作主题,而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会内民主是加强我会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年来,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监委”)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主线和组织建设工作主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按照工作计划,中监委于6月、10月、12月,分别列席了民进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中常会,以及民进十三届三次中全会,了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就会中央领导班子执行制度、履行职责和改进作风的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在6月、10月召开的中监委全体会议上,中监委委员先后与18位民进中央常委和2位会中央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个别交谈,听取了他们对2014年组织建设工作和会中央工作的意见建议。各位常委和部门负责人对换届以来民进中央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会中央领导集体严格按照会章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亲民务实,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理论研究、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一年一个工作亮点,主题年工作卓有成效,2014年全会组织建设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一方面强化“人才强会”理念,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方面工作重心下移,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全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各位常委和部门负责人还就民进中央相关具体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监委根据各位常委和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整理形成了2份《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听取部分常委/部门负责人意见的情况反馈》。
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中监委总结反馈的各项意见建议,及时转发至会中央机关相关部门,认真予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二)稳步推进省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
中监委按照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指导并推动省级组织开展会内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已有广东、山西、北京、重庆、上海、河北、福建、广西、甘肃、湖南、宁夏、天津、贵州、山东、湖北、江西、辽宁、江苏、四川、陕西、浙江、内蒙古等22个省级组织先后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比例约为民进全部省级组织的76%。
中监委还积极加强与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与交流,及时了解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2013年会内监督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和2014年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相关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与帮助。各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围绕2014年组织建设工作重点,依照各省监督工作条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会内监督工作。
(三)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交流与调研
中监委注重将会内监督工作与2014年组织建设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在3月举办的民进全国专职副主委组织建设工作研讨班的分组讨论中,将会内监督作为议题之一,加强研讨交流,有效增强了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对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对会内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民进中央调研工作的统筹安排,中监委也将会内监督调研课题纳入到组织建设整体调研计划中,中监委领导亲自参与或委托中监委办公室参与调研,先后在广西、福建、上海、浙江、天津、广东、湖南、新疆、云南、江西等地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通过深入基层,与省级组织委员会成员、民进十一大代表、机关干部、部分会员等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民进中央反馈。
(四)加强对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研究
民进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有关监督工作的理论研究。2014年2月,民进中央在山西太原召开了民进民主监督工作研讨会,重点围绕民主党派如何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如何进一步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等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部分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区鉷、陈智伦、何志敏、张妹芝、陈强努、曹金萍、张金英等7位同志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中监委及省监委的参会同志不仅就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惑、今后工作的思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还就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理论研究与实际操作层面仍在探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认为,开展会内监督工作是一个逐步深入认识和探索的过程。做好会内监督工作,一要围绕参政党搞好政治交接和提高履职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继续深入研究会内监督的理论依据、主要任务以及规则、程序、方法、保证措施等。二要充分认识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会内监督是参政党建设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参政党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实际需要,参政党开展内部监督应该成为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三要进一步明确会内监督的重点,把领导班子遵守会章、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改进作风的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了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了解领导班子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四要进一步完善会内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和创新会内监督工作形式,加强会内监督制度建设,增强会内监督工作条例的可操作性,把握好理论研究与监督实践的关系,促进中央、地方会内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构建起适合我会实际情况的会内监督体系。
民进民主监督工作研讨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未来会内监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做好中监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在中监委的领导下,中监委办公室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会内监督的来信、来访、来电。2014年,中监委办公室共收到来信、来访、来电12件/宗(比去年同期减少12件/宗),信访内容主要涉及基层会员个人情况、社会问题或诉求反映。中监委办公室认真整理各地重要来信、来访,报领导批示后,及时批转相关部门或省级组织给予关心,妥善处理。
二、2015年工作部署
2015年,中监委将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我会学习实践活动主线的相关部署和年度工作主题,按照会章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会内监督工作。
(一)列席民进中央常委会、中央全会,了解全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有关情况,提高会内监督的针对性。
(二)了解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决策的民主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和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
(三)听取常委对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的反映;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听取常委对会中央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的反映;结合民进中央2015年工作主题,听取常委对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配合民进中央组织部起草《民进中央关于处理违纪违法会员的试行办法(草案)》。
(五)促进中央与省级组织关于会内监督工作的交流与相互学习。在与地方有关部门和民进省级组织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省级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听取基层会员对民进中央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民进中央反映。
(六)加强会内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监督理论的研究,为提高全会的共识、增强会内监督实效和完善会内监督制度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会内监督是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会内权力的监督。近年来,会中央和多个省级组织对会内监督新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还需要相应的理论研究和切实的调查来做支撑,需要在中国的政党制度的框架中来准确地定位,需要在他律与自律中做好权衡,也需要完善相关的会内制度来适应。2015年,中监委将在民进中央的领导下,把握会内监督的定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我会会内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