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社区负担还原居委会真正角色
减轻社区负担还原居委会真正角色
民进中央提交政协大会的书面发言
我国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一直沿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模式,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双方角色的严重错位。街道办事处本是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但是现在有事就布置给居委会,“衙门化”严重。社区居委会本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现在已经成为街道办事处下的行政性办事机构,服务居民的功能严重弱化。
社区行政性事务繁重,直接体现在“五个多”上:一是牌子多,有的社区悬挂的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对应的标牌大大小小有40块之多,一些社区每年承担的行政性事务达200多项。二是考核多,每年要面对党委办、政府办、纪委等部门组织的社区党建、综合治理、社区教育、社区廉政建设等20余项考核。三是报表多,几乎每项工作都需要建立单独台账,报送大量报表,归档整理资料,有的社区2013年报表数量超过1500份,平均每个工作日都要填报6份。四是检查多,每年要面对社会综合治理、民生档案、社区卫生等20余项检查,个别社区全年迎检任务达到110次,几乎每两个工作日一次。五是活动多,各种会议和活动都要求参加并举办相应的活动,使社区疲于应付。在如此窘境下,社区成为集诸多职能于一身的“万能政府”,社区工作人员成了日理万机的“小巷总理”。
过重的行政性事务负担,必然影响到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服务内容提供不足。社区服务以行政性服务为主,群众亟需的幼托、保健、娱乐、养老和公共文化等社会性、公益性、福利性的服务内容提供不足。二是服务工作人手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基本都是一肩数职,需要负责多个方面的工作。上级部门还经常抽调占用工作人员,有的社区4至5人被长期抽调,部分人员已抽调超过3年。三是服务满意指数不高。调查发现,超过60%的居民对社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水平表示“不满意”或“极不满意”,有的甚至认为社区是管理居民的一级“衙门”。
要真正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就必须从给基层“减负”做起,从“依法”做起。现在,中央压省市,省市压区县,区县压街道,街道压社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将原本自身该做的事情分摊给社区,这不是放权,而是滥权!在此,我们建议:
一是明确权责,实现角色归位,让居委会从“政府配餐”到“群众点菜”。严格规范政府各部门把行政任务下沉社区的行为,制定工作任务进社区的准入制度,大规模精简考核项目、会议文件、报表材料,减少临时性会议和突击性检查;对不属于社区但社区完成起来有优势、需要社区协助的行政事务,根据“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解决,明确社区协助的范围和权限;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通过服务外包、项目管理等方式委托社区承担。
二是推动基层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市—区—社区”三级管理中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目前,一些地区正在进行取消街道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在改革中,要避免居委会成为新的“街道办事处”。试点地区推行的“新型社区”的模式值得肯定,它包括社区党委和社区服务中心,承担了民政、计生、卫生等公共事务性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派出人员直接为群众服务。居委会实行“居政分离”,行政职能全部“剥离”给新型社区,回归服务居民。
三是提升社区公益性、福利性、社会性服务能力和水平。适时调整社区设置和布点,增加社区便民设施,加强社区服务队伍,设立数字化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增强社区托幼、助残、保健、养老以及代办和公共文化等方面的服务支持能力。
社区工作以民生为本,以服务为先,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需要我们更新社会管理观念,真正构建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