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
培育“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
民进中央提交政协大会的书面发言
过去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以转变作风为重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针对长期积累的作风问题密集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多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我们认为,还应在全社会培育一种以“忠于职守”为核心价值理念的、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行政文化,把制度约束上升为全体干部的文化自觉。
实事求是地说,与“忠于职守”相反的现象,在社会上泛滥已久。
其一,马马虎虎,玩忽职守。现实当中,公职人员因为个性粗率、懈怠、职责意识淡漠而行事马虎,导致严重的工作失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后果的事例,可谓屡见不鲜。
其二,“差不多主义”,对职守打折扣。我国国民性中的“差不多主义”,在现实生活中仍普遍存在,也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凡事不认真、不求甚解、不以为意、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得过且过。近些年,有多少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是由于“差不多主义”酿成的呢?去年底广州建业大厦火灾,大厦在没有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的情况下启用,事发前消防部门多次要求整改,业主似乎一直在整改,然而,它还是毁于一次电工的操作“失误”,这样的事故难道能说是偶然的吗?我们可以测算,假设一项政策或者制度有5个执行环节,每个环节上都满足于90%的执行和遵守,这样经过5次“差不多主义”之后,最后的工作效果就是09的5次方,等于059,不及格!
其三,“忠于上级”代替“忠于职守”。用“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代替做好本职工作,用“为上级服务、让领导满意”代替为人民服务、让老百姓满意。一味唯上的干部,不是“公仆”而是“私仆”(家奴)。有些领导竟然也把“听话”、“好使”、“能办事”作为选用干部的标准。
其四,以权谋私,渎职失职。“不给钱不办事儿,拿了钱乱办事儿”,把履行职责视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摇钱树,这是对岗位职责的亵渎。另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迫于“人情文化”的压力,放弃职责和操守,成为“乡愿”陋俗的俘虏。老实说,中国直到今天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人情社会。如果仅凭干部个人的操守来拒绝各种请托,难免招致“不近人情”、“傻瓜”、“死脑筋”的骂名,稍不坚定的干部,极易陷于两难困境,成为随波逐流的“乡愿”,沦为以权谋私。
其五,长官意志,滥用职权。这些年来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超越权限、滥用职权,恐怕是普遍现象,其主观根源就在于长官意志膨胀,视职权为个人不受约束的私人权力(权能),视职责为无物,有些领导干部甚至直接触犯“滥用职权罪”。重庆发生的薄案,就是触目惊心的实例。
现代中国呼唤“忠于职守”。职守是职位、职权、职务,更是法定的职责。忠于职守就是对自己所担负职责的无条件坚守,是对履行职责的更高要求,不仅要尽职尽责,更要尽忠职守。概括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忠于职守”有两个要义:一是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二是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以制度遵守为起点和底线,以文化自觉为目标,“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就会不断发育,良好的党风、政风就不难实现,人情社会、官本位风气、差不多主义,就不难根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就不难实现。
在此,我们呼吁:
——要高扬“忠于职守”的行政价值理念,使之深入人心,成为所有干部履职行为的基本遵循。
——严肃党纪国法。对形形色色的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按照党纪、政纪和国法严厉惩处。
——清理整顿干部特权。特权是“法”外之权,在本质上是对特定职守的践踏,要坚决清理。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培育“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